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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 2018-11-16 13: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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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这位网友对枝江市歌舞剧团工作的关注,现就市歌舞剧团职工李国艳相关事宜回复如下:
李国艳同志自2004到剧团工作,连续13来以来能够服从安排,胜任工作,表现较好。但2018年,李国艳同志工作积极性不高,存在不按时上下班、履行请假手续不规范、偶有旷工等现象,违反了工作纪律。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市文体新广局党组及剧团班子11月13日、11月15日连续两次对李国艳同志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李国艳同志认错态度较好,向局党组和剧团提交了书面检查,经剧团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国艳同志警告处分,按程序办理。
再次感谢这位网友对剧团工作的关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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