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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武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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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地: |
武汉 » 蔡甸区 |
投诉行业: |
房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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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武汉市蔡甸区大集街天鹅湖大道知音半岛小区业主,2014年购买知音半岛小区一套住房,同时向开发商长租了一个地下车位。
2018年,武汉市蔡甸区知音半岛小区现物业(武汉东湖高地物业),在未与小区地下车库权益方(开发商)协商,在完全未取得开发商授权的情况下,自2018年6月起,为收取96元地下车库停泊服务费,私自以24元每月的价格出租地下车库,侵占已经购买车库的业主的合法权益。我因此多次与物业交涉,要求物业先停止非法侵占,再缴纳停泊服务费,物业一直坚持不纠正。10月9日物业以欠费为由,将我的车扣押在小区。
为此,我多次向蔡甸区房管局投诉电话(027—84911422)和蔡甸区房管局物业科(84997082)举报和投诉物业的违规违法行为,请求他们制止和纠正物业的违规违法行为。他们通过调查也证实物业违规违法的事实,我对此表示非常感谢!但是,作为政府主管部门,他们要么说自己无能为力,要么让我和物业协商,要么让我去法院起诉。
作为一名普通守法公民,我要是有能力制止物业的违规违法行为,我也不至于投诉到政府啊,更何况因为房管局的不作为,物业更加有恃无恐,如何协商?作为政府主管部门,监督和纠正物业服务中的违规违法行为,不是他们的法定职责吗?为什么要踢皮球到法院呢?
正是因为蔡甸区房管局及物业科的懒政和不作为,实际上是认可和鼓励了物业的违规违法,致使物业将我的车辆扣押在小区长达两个月之久,直至今日,对我的生活和工作造成极大的影响。
作为政府主管部门,明知物业收费违规违法,继续包庇纵容,他们的懒政和不作为,在“全面建成法治社会”的时代大势之下,明显与法治精神相违逆、与群众对公平公正的期待相违逆。因此,我正式向你们投诉蔡甸区房管局懒政和不作为,请求你们督促他们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制止和纠正武汉东湖高地物业在物业服务中的违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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