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街头现骗提公积金小广告 提醒!这种行为是违法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荆州社会 正文 来源: 荆州电视台 时间:2018-12-15 17:45
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 董奥 王二霞 李天生)近期,江陵县城区范围内出现了大量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小广告,导致个别单位职工通过小广告提供的非正当渠道,持虚假材料到县公积金服务大厅骗提公积金。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在江陵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办事处,业务科副科长陈治宇告诉记者,住房公积金本来是一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福利政策,但是由于公积金只能专款专用,符合提取条件的市民才能够申请提取,于是有些市民打起了“歪主意”,企图通过非正当渠道提取公积金。
据介绍,在一年内购买的商品房、二手房、自建房,市民可以携带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到公积金办事处提取公积金。而有人就通过制造假证件、假合同、假发票、私刻公章、仿冒当事人及审核机关工作人员签字等非正当手段,骗提骗贷公积金,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
为进一步保障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有序运行,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行为,江陵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办事处将加大对骗提公积金行为的打击力度,一旦发现有骗提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依法打击,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