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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18-12-19 16:5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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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18 评论 (0条)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和《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为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我县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19年1月18日上午9:30 。
二、听证会地点:黄梅县国土资源局二楼会议室。
三、听证内容:黄梅县征地补偿标准调整。
四、参加本次听证会代表:将邀请或依申请选定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乡(镇)人民政府代表、群众代表等20名。
五、申请方式: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19年1月9日下午5:00前到黄梅县国土资源局监察股报名。
联系人:余建新;联系电话:0713-3200659
六、听证会举办机构:黄梅县国土资源局。
七、听证会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经审查确定后获得听证会代表资格。
(二)听证会代表应准时亲自参加听证,遵守听证纪律,对该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今后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三)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黄梅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调整等相关资料,并事先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每人发言不超过5分钟,会后将相关材料交听证举办单位。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特此公告。
黄梅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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