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警方兑现首例扫黑除恶举报奖励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荆州社会 正文 来源: 荆州广播电视台 时间:2018-12-23 17:46
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 杨杨格格 江陵台 张媛洁 滕金)近日,江陵县公安局兑现首例扫黑除恶举报奖励,对举报黑恶线索者张某奖励2000元人民币。
2018年6月,沙岗镇居民张某向沙岗派出所提供线索,以黄某为首的一伙恶势力在沙岗镇一带强揽工程,为非作歹,给当地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危害。接到举报后,沙岗派出所立即组建专班开展调查。目前,该团伙5名成员已被移送起诉。
江陵县公安局“扫黑办”民警朱贤亮表示,江陵警方根据群众举报的线索,成功打掉黄某恶势力犯罪团伙。按照《江陵县公安局关于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行有奖举报通告》中的标准,兑现奖励承诺,给予举报人2000元奖励。
为推进全县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出实效,江陵县公安局制定了《关于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举报类型包括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等12种行为。
朱贤亮表示,根据举报的线索,公安机关对案件性质、程度和在案件侦破、抓获逃犯过程中发生作用的大小,视情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奖励额度为两千至两万元。/希望更多群众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踊跃举报身边有价值黑恶线索。
据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江陵县公安局设立举报电话、邮件、信箱,24小时为举报提供服务,对举报线索,组织警力进行核查,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