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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 2019-1-4 08: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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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 : 2019/1/3 18:00:38
作者 : 袁野 来源 : 黄冈新闻网
(通讯员袁野)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的部署要求,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促进道路运输行业降本增效,自今年1月1日起,我市对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经营范围: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取消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从2019年1月1日起,取消道路货运站场经营许可,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对已经办理4.5吨及以下的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的自动失效并由发证机关注销。
全市运管部门在依法依规开展道路运输市场监督检查时,不再将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作为检查内容,不对该类车辆、驾驶员以“无证经营”和“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为由实施行政处罚。自2019年1月1日起,全市运管部门将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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