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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天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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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日报讯(全媒体记者谢婉静)“喂,是社矫局吗?我是社区服刑人员彭某,我发现了一只受伤的怪鸟,该怎么帮助它……”2日,社区服刑人员彭某拨打该局办公电话求助。
当日,彭某与朋友在前往黄潭镇的路上,发现了一只受伤的怪鸟被河堤旁边的渔网缠住,动弹不得。彭某见这只怪鸟形似猫头鹰,于是拨打市社矫局办公电话咨询如何处置。市社矫局工作人员闻讯后,立即联系市森林公安局,并告诉彭某将怪鸟送至市森林公安部门进行处置。随后,彭某和朋友将救起的鸟送至市森林公安局,经确认,该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市森林公安部门表示,将对这只受伤的猫头鹰进行恢复治疗,待时机成熟后再放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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