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扰施工、殴打工人……洪湖重拳摧毁一涉恶团伙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荆州社会 正文 来源: 江汉商报 时间:2019-01-08 10:54
为揽工程牟取利益,洪湖市乌林镇胡某等人,连续多次在该镇某建筑工地暴力阻工,导致重点项目工程建设无法推进,工地损失严重。洪湖市公安局乌林派出所闻警而动、重拳出击,破获一起涉建筑工程领域的黑恶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
2018年12月初,该所接到荆州市委政法委交办的线索举报件,反映洪湖市乌林镇胡范街道居民胡某兵等人涉黑恶相关问题。该所所长金显第一时间带领精干警力组成专班进行核查。经过近一周、行程上千公里的艰辛工作,核查工作实现重大突破。
经民警调查,2014年11月5日,广州某建设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投中了国家电网洪湖市供电公司一仓库改造工程。11月6日,该公司项目经理庞某带领团队进场施工。然而,当天就有一伙人到工地上闹事,不允许工地正常开工,口头威胁现场施工的工人:“都给老子停下,不准搞,胡范的工程只有我们洪湖中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能做。你们要是继续搞,后果自负。”
庞某等人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不知所措,当即给工人支付了工钱,把工人都遗散了。工程开工第一天,就被迫停工!项目负责人庞某将这一情况向国家电网洪湖市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反映,供电公司安排相关负责人刘某,涂某东参与协调,然而,洪湖中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法人胡某民并不买账,坚决不同意调解,并反复要求,胡范的工程只能由他们来做。
经过多轮协调,工程被迫中断20多天后,庞某表示愿意出几万元买个平安,可霸道的胡某兵等人依然不同意。无奈之下,庞某为了工程如期完工,被迫答应胡某兵等人,由洪湖中宇公司供应工地上所需的砂,石头、砖头等材料,并支付了一万元“保护费”。
交了“保护费”、签订了高于市场价的供货协议,工程终于可以开工了。2015年1月16日15时许。胡某兵的手下胡某城、胡某清、胡某军等人再次来到工地,以工地使用的涵管、钢筋没有通过他们购买为由,再次阻断工程正常施工,并殴打了施工人员邓某军,造成其头部受伤、工地上的仪器损坏。
去年12月13日,该所所长金显、民警曹丞分别带队实施抓捕,分别在乌林镇胡范街道抓获了犯罪嫌疑人胡某清、胡某军。12月20日,所长金显抓获犯罪嫌疑人胡某兵。至此,除1名嫌疑人在逃外,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强迫交易罪,被洪湖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办和审理当中。(特约记者 吴道敏 记者 张明金 通讯员 余骊 实习生 石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