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草两木”涉嫌传销的举报说明 各位领导: 您好! 被举报单位:武汉三草两木商贸有限公司 被举报单位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4MA4KNKBN0B 我是一个 “三草两木”化妆品传销传销受害者家属,自从我老婆(下方简称“她”)2016接触到“三草两木”这个品牌,通过他们所谓的“讲师”不停的微信远程培训洗脑,导致她加入传销组织,不能自拔。具体依据如下: 1、三草两木通过认购产品来获得相应的代理级别,认购产品金额约高,代理级别就越高。该公司的经营重点不是销售产品,而是在发展“代理”,也就是“下线”,千方百计“拉人头”。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有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2、三草两木没有相应的资质,存在欺诈经营。 之前三草两木号称是“直销”,但却没有直销牌照;后来又说是“微商”,可大部分人微商网店都没;现在又号称是电商,结果经营方式也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十二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3、更换概念。 通常对于还没有决心加入的人,讲师或者上线会宣传一种概念:“不支持你搞微商、不支持你的事业、不给你钱就是不爱你”,灌输一种错误的概念,不断安排人员听课,洗脑以达到他们的目的。 他们的模式就是:“招代理→洗脑→囤货→招代理”的循环模式来骗钱,利用他人相关法律法规意识淡薄,采用集中人员微信讲课、当面授课发方式洗脑,发“假发货照片”、“假收款照片”制造虚假成交假象等方式来发展“下线”。 这个方式导致的最终后果是她宁愿放弃家庭、放弃小孩也要跟随“上线”的脚步,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核实相关问题,打击传销,还我家庭和谐平安。
以上情况,请工商总局领导彻查,消除传销,还社会一个正常的经营环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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