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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黄冈市 2019-1-30 16: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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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获悉您所反映的问题后,我县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了阅处,并责成县教育局成立专班调查此事,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信访人在荆楚网上反映的当事人是华桂中学学生王某,属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该生并没有在学校住宿、用餐,而是在校外私人办的托管机构住宿就餐,不属于在校寄宿生,不符合“一补”资助政策中“在籍在校寄宿生”的条件。因此,学校没有让该生享受“一补”资金。据了解,在2018年秋学校进行的“一补”资格审查时,班主任已与家长进行了沟通,宣传了资助政策,希望该生返校住宿,享受“一补”资助政策,但家长没有接受建议。
专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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