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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天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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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彭丹)近日,在广州务工的净潭乡沙口村贫困户杨璐的银行卡上,收到了来自家乡政府汇来的500元交通补助款。和她一样,今年净潭乡已有4名外出务工贫困户的车费由政府“买单”。
据了解,为促进贫困家庭劳动力稳定就业,提升其脱贫致富的信心,我市对外出务工的贫困人员给予一次**通补助。在省外实现就业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通补助;在省内市外实现就业的,按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通补助。补贴对象每人只能享受一次交通补助,不得重复申请。外出务工的贫困人员可在实现转移就业后1个月内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社服务中心申报,申报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银行卡等材料的复印件。
市劳动就业管理局负责人介绍,为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保障符合条件的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都能享受到交通补助,各乡镇人社机构工作人员走村入户,详细采集、汇总、上报各地贫困劳动力的各项信息,并向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宣传交通补助扶贫政策。目前,已有多个乡镇在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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