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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武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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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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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 » 茅箭区 |
投诉行业: |
工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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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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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新闻频道播出了独家调查节目《不想‘被老板’,这事该谁管”》,看后有深刻体会。我也有同样的经历。
我是武汉市江夏区居民,2018年12月份我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和网络我查到本人身份证被十堰市茅箭区三家公司--十堰迈然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和十堰丹华贸易有限公司、十堰特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盗用,分别于2016年4月8日和5月9日、4月2号在同一地点十堰市茅箭区五堰小区居委会1楼注册了以我为法定代表人或监事的公司。其中十堰迈然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十堰丹华贸易有限公司为法人,十堰特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为监事。
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10月份在广东珠海遗失,并且于2016年2月补办了身份证。得知我身份证被盗用后,我首先去了户籍所在地的江夏区公安局纸坊派出所,查询身份证补办信息,同时查询是否办理挂失,派出所警官很热情,通过系统查到我在派出所补办的信息,同时告诉我身份证挂失功能2016年我补办的时候还没有,2017年才有。接着去江夏区税务局,说明了情况,接待人员很负责,多次与上级部门和局内相关科室联系,并且帮助我查询。在多次努力下,我才知道查税必须在公司所在地市才可以。同时他建议我去江夏区市场管理(工商行政)部门了解公司注册相关政策。之后我去了江夏区市场管理局相关部门,接待的工作人员也说明查询公司注册状况必须在公司所在地市才可以,同时给了我一份可以在网上查询企业的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让我回家查询。通过查询我才了解到这三家公司的相关注册信息。我分别和十堰的工商管理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和税务部门联系,所了解的信息均是要到十堰去核实办理。
今年1月份我请假去了十堰,首先去了茅箭区税务局,告知办理此事必须去茅箭区市民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工作人员查询到信息后告知有这三家公司,但是税务缴税是处于非正常,所以具体信息必须去税务局,我要求把公司相关信息打印一份给我,工作人员说不能。接着去了行政审批局窗口,工作人员在仔细查找后把三家公司的注册信息资料打印盖章后给了我。看完3家公司资料,我才知道这三家公司除了我的身份证复印件是一致的,其他签名、授权委托书、联系方式等都不一致,办事的人和公司职员都是连环套用,一看就不正常。咨询相关工作人员我说我本人持身份证是否可以注销公司?给予的答复是不行,他们登记注册一家公司,公司法人代表和股东,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而且这些手续,都可以委托他人代办。所以即使我本人办理都不行。我问怎么才能办理注销公司时他的答复是三个途径:1、去法院起诉行政审批局,证明行政审批局办理公司注册有过失,这样他们才能根据判决书办理注销事宜;2、去公安局经侦部门报警,由他们立案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判决后他们根据结果才能决定可否注销公司;3、在行政审批窗口写申诉书,但是时间需要很长,而且不一定能够有注销结果,当即我写了申诉书。一天内接着去了公安局,大厅接待人员说这事经侦条件不符合,不是大案要案,只能在110报警处登记,接待人员在我报警登记后要我回家,有消息的话会有相关部门和我联系,并且说明此事处理时间估计很长,而且不一定有结果。我又不放心去了四楼经侦科,接待人员说如果都到公安机关来报案,目前来说我们侦办起来非常困难,而且不是所有经济案件都由他们负责,被害人去工商部门报案了,工商部门应该主动去纠正这个行为,但是他们往往是把这个责任推到别的部门去。我又返回去了茅箭区税务局相关科室税源二科(注明;税务局窗口、机关、税源二科办公不在一个地方),科室负责人说办理我这 3家扣税的工作人员已经退休,无法查询。我又去税务局办公室,他们叫我去法制科,法制科科长说税源二科应该办理,没有办法,我回头再去找税源二科,科长说这三家公司税务属于非正常,涉嫌偷税漏税,所以不能查询,只能把省税务局黑名单给我看一眼,但是详细信息不能提供。法院我没有去,一个武汉的在岗工作人员实在没有精力去申诉应诉,打官司。
第二天我去这三家公司注册地,发现原来根本没有这个地址。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虚构的地址竟然能够注册公司成功,而且就我的身份证名下这三家公司挂在虚构的一个同样的地址、同样的小区、同样的楼层,十堰还有多少这样的事情发生?真的难以想象这些审批部门、税务部门也许还有其他部门就不去核实吗?
我前前后后在江夏区跑了一天,在十堰来来回回跑了两天不下十个来回,最终只是在茅箭区行政审批窗口留下申诉书,茅箭区公安局报警窗口留下报警登记,而在税务部门什么结果都没有。注销三家公司是否有结果?税务部门让我去找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让我去法院起诉、去公安机关报案,但何时破案未可知,估计希望渺茫。
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用证单位(工商部门或者行政审批部门给予公司登记)是否有反复核对人、证一致性的责任?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如果本人没到场的情况下,又没有授权委托书就办理了公司注册的相关手续,导致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相关部门是否有渎职的可能?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家公司均是在2016年4月或者5月使用被盗的本人身份证,是否有买卖身份证嫌疑?在注册公司时使用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的嫌疑?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为什么这样类似的事情在全国多处发生?建议相关部门引起高度重视,给我们一个妥善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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