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2019年度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人员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开始。
为维护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确保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待遇,市社保局将对2018年度享受对象领取待遇资格进行认证。认证时间为2019年3月1日至5月30日。认证对象:2018年度在市社保局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人员。 与往年有所不同,今年将建立以信息化为主的认证新模式。认证对象通过智能手机,经“湖北12333”微信公众号网上服务大厅,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身份确认、远程自助“人脸识别认证”。对智能手机未通过认证人员,凭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委会生存状况证明,在校学生凭就读学校的证明,到主管部门或市社保局离退休人员管理科完成认证。 此外,对行动不便、高龄、孤寡、残疾、重病、空巢等认证困难群体,信息比对不能确认待遇领取资格、疑似冒领的人员,市社保局计划建立服务名册,主动上门提供认证服务。 异地居住的,凭《异地居住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协助认证表》,经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认证盖章后,寄(送)到市社保局离退休人员管理科认证。 市社保局提醒,享受人员经该局认证后,对符合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按有关规定继续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对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年度认证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暂停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对于以后补办年度认证手续的,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发放时间从审核通过后的次月起执行。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单位和享受对象,将按国家相关规定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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