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新县城东新区太阳城五期更改规划的复诉
关于阳新县城东新区太阳城五期更改规划的复诉 尊敬的各级领导: 您好! 我们是湖北省阳新县城东新区太阳城一期的业主,目前,太阳城已经拥有了7000余户准业主。但是,太阳城开发商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不顾我们的呼声,将平行于一期正南方的五期原规划的低层洋房改成了超高电梯楼。 我们愤怒控诉如下: 一、太阳城开发商在销售一期时,通过营销人员和宣传单页承诺都是:五期地盘建16栋11层高品质洋房,从而实现了“千套房源一日清”的空前盛况。 二、太阳城开发商在促销一期时,为了炒作,提前两年预售,收取了1300余户的购房定金,但是只有1061套房源,且在开盘之日,采取电脑摇号的方式,凭号进入销控区,才有选房权。公认存在以下欺骗事实(可以调查取证): 1、第一步采取的蒙骗手段是将内定号码输入摇号电脑,享有优先显示权和选房权; 2、被当场识破后,第二步采取了人工销控法,即将内定关系人的房源先行贴标销控,造成第二天清盘清出30多套房源; 3、最终结果是:关系户选的全是好房源,平民百姓捡“菜根”。 三、太阳城一、二、三、四期楼盘,都是按原来向社会公开宣传的设计规划建设,而且适当降低楼层,为什么五期不降反而加倍升。 四、按照国家新城区建设规划法要求,首层(非商业)住宅在大寒日享有3小时日照权,而相隔一期不到43米的正南方,也就是五期最北边才150米边长的范围,规划了四幢超高电梯楼,其中两幢21层以上,层高3米多,3米乘21等于63米,加首层商铺至少4米,楼高达64米,比一期11至14栋足足高了一倍。 五、阳新地处北纬33度一线,大寒日正午时分太阳高度角才33度,按照勾股定理计算,43米乘33度正切值得数约24米,64米是24米的2.6倍,这样能保证3小时的日照时间吗? 六、参照一期同样设计的高层电梯楼,楼体侧向宽度达18米,而侧向楼间距仅11米,冬天太阳斜射下来,高楼能挡住的光带宽度达23米,即挡住部分始终是空隙部分的两倍多,而大寒日一天光照时间绝对没有8小时,这样肯定保证不了3小时光照。 七、根据《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于2012年1月1日施行中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方可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因总体规划修改需要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的; (二)因实施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防灾减灾等重点工程项目需要修改的; (三)经评估确需修改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实行城乡规划批前批后公示,并提供监督检查处理结果的信息资料,依法接受社会监督。试问: 1、根据《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六条,符合哪一项需要将原来的规划进行修改。 2、根据《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条,为何选在春节假日期间进行公示?我们该如何反馈意见? 为此,太阳城一期全体业主强烈恳请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关注我们的呼声: 五期必须保持原来宣传的设计规划,否则,我们将维权到底。 太阳城一期业主代表:18062292771(尹)15334287869(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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