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程望木先生的文字介绍)
本人叫程望木,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东寺村居民,退伍老兵。2016年3月本人与同村五户村民合伙注册了一家公司,以各家承包土地使用权入股,并明确了股权,公司:武汉中望东寺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并核发有工商执照。 2016年12月30日,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黄陂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以湖北省政府批准征地为由,将公司名下的11.16亩企业用地进行了强占。本人找前川街书记要求企业土地的经营权补偿,书记说我讹诈政府,竟将我打倒在地,当众用脚踩在我胸口:“你信不信我弄死你"。在本村还有12位农户未签字的情况下。黄陂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前川街政府强行将土地移交给了房地产开发商。根本不考虑失地农民和失地企业的生死,实行简单粗暴的抢夺。
(湖北省政府2014年建设用地批复的复印件)
一、同意你区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 二、同意将你区前川街东寺村集体农用地1.9708公顷(含耕地1.865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 四、请区接到批复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好各方案的实施工作。落实安置措施,及时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保证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降低。长久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和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文件中明确黄陂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负有监管责任。 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农村集体土地实行“三权分置"的管理模式。(即:产权归村集体,承包权归农民,经营权归企业)这是中共中央保护农民利益和涉农企业的惠农政策,迅速得到了全国广大农民和涉农企业的支持和拥护。当时本人提出“经营权"补偿的要求。黄陂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主要领导以没有收到省政府的相关细则为由拖延执行。
(纠结过程中程望木先生受伤的鉴定书)
2019年1月1日全国人大《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正式实行,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农村集体土地实行“三权分置”。本企业的合法用地被强占长达两年,本人多次向省自然厅和黄陂区政府反应此事,均未得到解决。黄陂区以房地产开发商和政府官员为主体形成了多个利益集团,以土地为中心,疯狂的进行掠夺和侵占,达到敛财的目的。甚至还酿成了多起家破人亡的惨剧。党中央的政策和精神,以及全国人大的修法措施,都得到了广大农民的衷心拥护。省政府的批复中第四条也明确了,要保护农民的利益,但黄陂区这些利益集团成员却巧取豪夺,以“征地”为名,实施“抢地”。让刚刚摆脱贫困的农民再度返贫,黄陂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人还口口声声称“征地”是经湖北省政府批准的,把“抢地”的民愤推给省政府。且至今仍不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中的集体土地"三权分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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