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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利县名考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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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中国 2019-3-11 18:51: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凝结历史沧桑的文化标识
          —“监利”县名释义考辨
                                   作者:任茂礼
地名是人类社会活动的产物它记录了当地们生存与发展的历程,记录了战争与灾害的磨难,记录了自然环境的沧桑变化,有着丰富的历史、地理、语言、经济、民族、社会等科学内涵,是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是社会历史的活化石。
监利县建县已近1800年历史,是湖北省30个“千年历史古县”之一。由于监利县名不同于古代一般以山水物产命名的习惯,而是取事为名,尤其监利的“监”用其古义,生僻少见,以致在现代社会生活中,很多人对监利县名不解其义,徒感陌生;有的甚至错解其义,妄议纷争,莫不令人生憾。其实,监利县名,蕴含了“地富鱼稻”的物华天宝,传达了吴王“务农重谷”的治国理念,承载了风起云涌的历史事典,文化蕴藏极为丰富。可谓其品味有如深宫闺秀之高妙,其质地有如斑斓璞玉之瑰丽。
一、三国吴置监利县的历史背景
监利县地,夏商(前2100年-前1100年)属古南蛮国(治所在今监利县黄穴镇古井口西南约一里)。周代(前1100年-前770年)属《禹贡》荆州之域,亦即古云楚泽地。春秋战国(前770年-前221年),监利县地属州国。[《左传》“桓十一年(前701年),郧人军于蒲骚,将与随、绞、州、蓼伐楚师。”杜注:“州国,在南郡华容县东。”《纪要》:“在监利县东三十里。”《史记》:“楚考烈王元年(前238年),纳州于秦以平。”州国何年为楚国所灭无考(见《湖北省建制沿革·楚灭国考》)。]汉武帝元封二年(前109年),置荆州南郡,领十八县,监利地域置有华容(治所今周老嘴西三里)、州陵(《春秋传说汇纂》:“监利县东三十里有州陵城”)两县(见清光绪《荆州府志·荆州领县表》)。
《湖北省建制沿革》(潘新藻著):“《宋志》:三国吴析(华容)置监利县”《监利县志·总述》(湖北人民出版社 1994年版):“三国吴黄武元年(222),析华容置监利县。”自三国孙吴置监利县,迄今已近1800年历史。要了解监利县名由来,须先了解孙吴置监利县的历史背景。
三国孙吴置监利县之际,曾发生有两件非常重大的历史事件,为监利县置县描绘了浓墨重彩的时代背景。
一是“关羽大意失荆州”,监利地域再度归属孙吴。《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云:“荆州北据汉沔,利尽南海,东连吴会,西通巴蜀,此用武之国也。”因此,荆州为魏、蜀、吴必争之地,隶属更迭频仍。  
荆州本汉献帝命官荆州牧刘表领地, 建安十三年(208)七月,曹操亲率大军南征荆州(治所在今湖北襄樊)。八月,刘表病死,其子刘琮出任荆州牧。九月,刘琮投降曹操,曹操继而占领荆州重镇、南郡治所江陵,监利地域(华容、州陵)遂属魏。
建安十三年(208)十二月,赤壁之战,孙权与刘备联军大败曹操,曹操从华容道北归。荆州八郡,南阳等二属魏外,其余孙刘各得其半,其中南郡十七县,以长江为界一分为二,江南八县属蜀,江北九县属吴。吴将周瑜任南郡太守驻江陵。监利地域属吴。
《资治通鉴卷六十六》:“十五年(210年)十二月,……备以周瑜所给地少,不足以容其众,乃自诣京见孙权,求都督荆州。”这就是著名的“刘备借荆州”事件。其时周瑜已死,孙权委任鲁肃代瑜领兵。“鲁肃劝权以荆州借刘备,与共拒曹操,权从之。”其实刘备借荆州,只是向东吴借了半个南郡,即南郡江北九县;而且刘备还出让了长沙郡等地。于是两家重新划分荆州,以湘水为界:长沙、江夏、桂阳三郡以东属于孙权;南郡、零陵、武陵以西属于刘备。自此,监利地域属蜀。
刘备获得整个南郡后,遂还荆州、南郡治所于江陵(此前刘备另置南郡于公安),并派威名煊赫大将关羽镇守荆州。建安二十四年(219年),魏军主力在汉中和刘备作战,驻守荆州的关羽积极配合刘备的行动,亲率荆州主力进攻魏军占据的樊城和襄阳,大败曹魏大将曹仁,擒于禁、斩庞德,威震华夏,曹操差点打算迁都躲避关羽的锋芒。
就在关羽北伐高奏凯歌之时,东吴孙权派大将吕蒙乘虚偷袭荆州治所江陵,江陵守将南郡太守靡芳、将军傅士仁不战而降。关羽旋即回师救援,结果败走麦城,被吴军所杀,以至于丢失了荆州这个战略要地。自此,监利地域再度属东吴。
其实,关羽失荆州的致命丧,并非关羽大意,后方失守,而是守将不战而降,这应验了“堡垒从内部攻取”的名言。古语云:“夫一胜一负,兵家常事。”而关羽失荆州,却对于改变三国政治版图至关重要。尤其刘备痛失关羽,复仇心切,不顾诸葛亮劝阻,次年率兵大举伐吴,大败于彝陵之战,彻底断送了蜀国统一全国的战略和实力。
试想,关羽不曾失荆州,三国的历史将会改写;同理,监利地域也不会再度属吴,吴国便没有机会“析华容置监利”,监利地也许一依古华容县名沿袭至今,后来湘华容也不致藉华容之名立县。
监利置县的另一个重大历史背景是,三国鼎立初成,吴王孙权接受称王,觑觎称帝。
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曹操逝世,曹丕继任丞相、魏王。同年,汉献帝正式“禅让”帝位,曹丕受禅称帝(人称“曹丕篡帝”),改元黄初,以魏代汉,结束了汉朝四百多年的统治,史称曹魏。
建安二十六年(221年),刘备不承认曹魏政权,于成都称帝,国号汉,年号章武,史称蜀汉。
时天下三分,曹刘皆已称帝,孙权如何自处,十分尴尬。若乘势称帝,实力不济,条件尚不成熟。尤其刘备报仇之心未泯,随时可举兵西来,且魏军于北境大军压境,一旦吴蜀开战,魏军即可乘虚而入,南渡横扫孙吴后方,孙吴亡国,危在旦夕。若承认魏、蜀称帝,却矮化了自己,还会交叉被对方增加敌意,为日后纵横捭阖留下羁绊。最终,孙权还是放下身段,遣使请求成为魏的藩属,并将降将于禁等送回北方。魏文帝黄初二年(221年)十一月,曹丕册封孙权为吴王。吴王孙权遂改元次年为吴黄武元年(222年)。
年号是只有皇帝才能颁布的,涉及正统和唯一性问题。藩王使用独立的年号也就意味着背叛宗主国的皇帝。在中国境内的“王”,无论藩王、亲王、郡王,都不可能用自己的年号。孙权表面接受称王,内心觑觎称帝。他不但公然改元,还存心改年号为“黄武”,即取魏文帝年号“黄初”之“黄”,蜀汉帝“章武”之“武”,比肩曹丕、刘备,称帝之心昭然若揭。正是“吴黄武元年(222年)”,“析华容置监利县”,也许监利县是孙权被册封吴王后,所建置的第一个郡县行政设置。可见监利县的设置,含藏有吴王孙权强烈的帝王意志(置监利县的具体缘由见下文详析)。直至吴黄武八年(229年),孙权在武昌正式称帝,国号吴,改元黄龙。
二、两种县名释义的纷争
《湖北省建制沿革》:“明万历《湖广总志·荆州府沿革》:监利县以‘地富鱼稻,令官监办之’得名。”《湖北省监利县地名志》(监利县地名领导小组办公室1982年版):监利县“因‘土卑沃,广陂泽’《读史方舆纪要》),‘地富鱼稻”,于是东吴便‘令官监办,’以图鱼、稻之‘利’(《湖广总志·荆州沿革》)”。《监利县志》(1994年版):“三国吴黄武元年(222)析华容置监利县,以‘地富鱼稻’东吴派官‘监收鱼稻之利’而得名。”《中国地名语源词典》三国吴黄武元年(222)析华容县置监利县,因境内‘地富鱼稻',东吴‘派官监办之',故名监利,属南郡。《〈中国影像方志〉 10集 ·湖北监利篇》(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1日 ):“公元222年,孙权在此设关立卡,以‘监收鱼稻之利’……并以此为名设监利县,这就是监利地名的由来。”
上述典籍《湖北省建沿革》、《湖广总志》、《监利县志》、《监利县地名志》、《中国地名语源词典》,对“监利”县名由来,因“地富鱼稻”,吴派官监办“鱼稻之利”的释义,一脉相承,大体一致。以致现今权威媒体《中国影像方志》“监利篇”,经多方甄别(托人电话咨询过笔者),也取“鱼稻”之说,阐发监利物宝天华,历史悠久。这些成为监利县名由来的主流之说,即“监收鱼稻之利”。
与此同时,监利县名释义还有“监收鱼盐之利”的另外一说。持“鱼盐”(也说成“渔盐”或“盐鱼”)说的主要“依据”有:
一是从税赋角度推断,时吴置监利县即是派官征收税赋,盐由国家专营,是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渠道;监利地渔产品丰富,腌制加工用盐量大,最大的税赋资源当是“鱼盐”;且国家还在各州郡的许多地方派驻盐官,史有记载(见网络文章《监利县名由来》)。
二是说相传古代监利是盐产地。县境分盐镇一带,曾有“应赶”“紫龙”二山,山涧溪水味咸,含盐量高,称为“盐溪”。分盐镇历史上曾称“盐市”“盐关”。古先后置有“分盐司”“分盐署”。且监南三洲有地名为“盐船套”,相传古时曾有大盐船在该地段的长江中沉没。因此,监利县是因“监收鱼盐之利”而得名(见《湖北民政》网《梦里水乡监利,其县名为何叫监利》)。
三是以其他文献记述为依据,诋毁省、府、县志记载。如网络文章《该怎么说你啊,我的监利》(载《监利人》2017年11月9日网络版)云:“盐鱼”之说,最早出现于1959年版《监利县志》:“由于我县面江背襄,地属平原,西北境内曾产盐,且湖泊甚多盛产鱼,于是设官‘监’收盐鱼之‘利’,所以叫做‘监利’。”
该文还列举崇文书局2010年版《监利历史》认为,自战国起就是按亩纳税,没有因水稻种得多或产量高而专门“令官监办之”。而食盐由国家收购专卖,监利县境内鱼多用盐多,有很多关于盐的遗迹和传说。“监利县名的来历,以‘监收鱼盐之利’比较切合实际。”
进而该文愤愤不平指称:1984年版《监利县地名志》引经据典,加以发挥,拼凑成了:“监利的名称最先出现在三国时期,因‘土卑沃,广陂泽’(《读史方舆纪要》),‘地富鱼稻’,于是东吴便‘令官监办’以图鱼、稻之‘利’(《湖广总志•荆州沿革》)”。10年之后,又第一次堂而皇之地走进1994年版《监利县志》,该志还“创造性”地将“监收鱼稻之利”加上引号,成为其“合法化”的始作俑者,让人误以为是引用的典籍原文,谬种流传。云云。
三、“监收鱼盐之利”的谬误
1、历史典籍查无监利“鱼盐”说。一地灿烂的历史文化,必将滋养一地人民独特的精神秉赋,助力一地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因此我们在发掘历史文化的时候,一定要抱有严谨、科学的态度,热爱历史,尊重史实,敬畏历史,“述而不作”。
既然《湖北省建沿革》、《湖广总志》、《监利县志》、《监利县地名志》、《中国地名语源词典》等权威性的典籍,对“监利”县名由来,因“地富鱼稻”,“令官监办之”,有一致性的明确记述,且根本无涉“盐”字,何来“监收鱼盐之利”?更有明代郭子章撰著的《郡县释名》,把“鱼稻之利”说得更加明白:“孙吴置监利县,正以地富鱼稻之利,令官监办之,故名监利。”因此,即便监利有盐产业也不能附会为“鱼盐之利”,何况监利县西北仅有少量盐矿藏,并无开采价值。至于历史上部分州郡曾有过盐官设置,乃至县域分盐有过“分盐司”“分盐署”,那与建制县级行政机构是两码事,不可同日而语。
再者采信依据不能倒置,不能用其他文献的异说歧见,来挑战国史、地方志的权威性。这些都是基本原则,也是我们应当以诚恳的态度来遵循的。
至于1959年版《监利县志》的县名释义不能作为考辨依据,那是因为该志是一部简志,是“大跃进”中的产物,该志从搜集资料到编撰到印刷仅用了一年时间,而且并非正式出版物(下文有详析该志县名释义具体错在哪里),因此其征信程度会受到局限。
2、孙吴置监利县的直接缘由。要弄明白监利县名释义或“鱼稻”或“鱼盐”的真伪,只要我们拂去历史尘埃,因循相关历史记载,顺藤摸瓜,便可窥见到孙吴置监利县最直接的缘由,明白历史真相。据笔者考辨,孙吴置监利县的直接缘由主要有三个。
一是“十万户”北方难民涌入荆州,“屯田籍民”。
东汉末年,军阀混战,中原大乱,民不聊生,逃逸和暴动频繁发生,人民为了躲避战争,大量流亡迁,导致社会经济崩溃。《后汉书董卓传》:“天子东归后,长安空城四十余日,强者四散,羸者相食,二三年中关中复无人迹。”据统计汉末(至220年)北方人民南下流亡者达145万人口之多。《晋书·食货志》:“建安初,关中百姓流入荆州者十余万家。”按户35人测算,10余万家即近50万人,可能比荆州本有人口还要多,时东吴人口为280万。流亡人口大量超载,给经济社会带来严重隐患。
面对上述问题,东吴是如何解决的呢?据高敏《中国经济通史·魏晋南北朝经济卷》(经济日报出版社、1998年版)介绍,在混乱中建国的东吴政权,采取两种不同的户籍措施来控制土地和人。(一)、屯田籍民,在居住比较集中的地方实现屯田,以屯田的形式强迫流民去耕种,征收巨额赋税。(二)、州郡领民籍,每攻克一城或一地,强制迁徙该地区人口到其控制比较牢固的地建立州、郡、县或在当地直接建立州郡县,委派各级官吏去管理,征收赋税。
依此可知,孙吴析华容置监利县,并非普通的行政区划调整,亦非赐赏封邑,而是视华容土卑沃、广陂泽”、“地富鱼稻”的优越自然条件,和控制比较牢固的行政管理状况,辟置新县,对流民进行“屯田籍民”管理;监利县名的“派官监办”“收鱼稻之利”的历史记载,与学者高敏有关“屯田籍民”“委派各级官吏去管理,征收赋税”的论说高度吻合。
还有邑人不得其解的疑问,即析华容置监利 ,为什么把监利县治设于离华容县治不到20公里鸡鸣铺?新旧两县行政机构相距太近是不便各自行政管理的。今天在这里也找到了答案,因为孙吴置监利县,是要依托掌控比较牢固的华容县,以及华容与监利共夏水(今内荆河)的交通便利,有效施实“屯田籍民”。如果不是屯田籍民,而是行政区划调整,两个县的县治是不会设置的这般近距离的。其实,用我们今天某行政区辟“工业园”、“开发区”搞对外开放,托比当年析华容置监利,以“屯田籍民”,似乎更好理解些。
此外,西北大学随成伟的《三国东吴赋税制度研究》论文,把东吴“屯田籍民”的方法论述得更为具体:东吴时期,由于战争,政府掌握有大量公田(或官田),这些公田一部分实行军屯或民屯,一部分租给农民耕种,收取巨额租税。军屯以“屯”或营为单位进行集体耕作,产量全部归国家所有。民屯征收比例为:“兵牛者,官得六分,士得四分;自持牛者,与官中分。”该文称,时江陵以东沿长江岸边,分布有很多屯田民集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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