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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 [投诉爆料] 洪山区金吉鸟健身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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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云南省昆明市

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9-3-15 10:12:24 |阅读模式
投诉爆料
投诉地: 武汉 » 洪山区
投诉行业: 工商
联系人: 保护信息
身份证号: 无权查看
补充信息: 隐藏内容
是否愿意接受对方联系和帮助: 隐藏内容
联系电话: 保护信息
我于2018年10月购买了金吉鸟健身房预售的健身年卡,商家承诺10月开业,结果到12月也没有开业,我认为商家进行了虚假宣传,向商家提出因商家过错要求退还全部费用2180元。商家不予理睬,内部员工推诿,不得以我在12315平台上发起投诉。我于2019年1月1日发起投诉,1月8日洪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我的投诉进行了受理,受理之后直到2月21日我才接到第一个由该工商局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期间商家也没有联系我。工商局联系人姓名吴礼建,2月21日他表示可以请我和商家去工商局当面调解。2月27日我和商家在工商局见面,调解过程中,吴建礼并无当面向商家陈述商家的不当行为,商家也直接拒绝我的退款要求。当天调解失败,结束时,吴建礼让商家单独接了一个电话,说是领导打来的,接了电话之后,商家态度略有变化,说回去再和公司商量后跟我联系。3月5日商家给我电话,说由他们已经离职的销售(也就是当时售卡给我的人)跟我电话联系,帮我转卡,我表示可以,但是要看最后最卡的结果。结果直到今天商家所谓的销售并没有联系我,工商局也再没有人联系我,工商局对我的投诉单就表示已结案。至今我仍然没有收到对我退款要求的明确处理,到底是退还是不退,也不知道谁还会联系我来处理此事。
在此,我认为工商局不作为:
1.为何1月8号受理,1个月时间都没有任何一方联系我来处理我的投诉?
2.2月27日现场调解,工商局并无站在我的立场指出商家的不当之处,商家态度强硬,所谓调解,就是我自己向商家提出要求,商家拒绝,并表示让我直接走法律途径。
3.3月5日商家与我电话提出解决方案,并没有落实,这个方案提出之后,工商局和我之间无沟通,工商局是否仅凭商家一面之词就认为已经处理好,仓促结案?
4.针对健身房预售进行,是否合法合理,工商局在此情况下是否忽视了消费者的利益?
5.我的投诉案能否被工商局再次处理,或者由其他途径处理,要求商家退还我的费用?

另外,消费者与健身房发生纠纷事件,在网络新网上屡见不鲜,湖南省有多起类似案件商家都进行了退款处理,为何在武汉发生此事,无人理会,商家如此嚣张?普通消费者寻求法律途径的成本和代价太大,我们应该如何维权?针对我的情况,我应该如何拿回我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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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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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武汉市

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19-3-27 15: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2019年3月18日,我局接荆楚网-网调函【2019】031507号你反映的“洪山区金吉鸟健身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投诉件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安排工作人员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告如下:
我局珞南所工作人员于3月21日通知该健身会所负责人到珞南所协调处理相关消费纠纷,3月22日9:05分该健身会所负责人回复说,因留言中无会员的具体信息及联系方式,仅有消费金额,无法核实会员身份,该负责人表示会员可直接联系健身会所来处理消费纠纷或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直接投诉,由政府部门组织调解,商家会给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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