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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9-3-15 1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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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爆料
投诉地: |
武汉 » 洪山区 |
投诉行业: |
工商 |
联系人: |
保护信息 |
身份证号: |
无权查看 |
补充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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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愿意接受对方联系和帮助: |
隐藏内容 |
联系电话: |
保护信息 |
我于2018年10月购买了金吉鸟健身房预售的健身年卡,商家承诺10月开业,结果到12月也没有开业,我认为商家进行了虚假宣传,向商家提出因商家过错要求退还全部费用2180元。商家不予理睬,内部员工推诿,不得以我在12315平台上发起投诉。我于2019年1月1日发起投诉,1月8日洪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我的投诉进行了受理,受理之后直到2月21日我才接到第一个由该工商局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期间商家也没有联系我。工商局联系人姓名吴礼建,2月21日他表示可以请我和商家去工商局当面调解。2月27日我和商家在工商局见面,调解过程中,吴建礼并无当面向商家陈述商家的不当行为,商家也直接拒绝我的退款要求。当天调解失败,结束时,吴建礼让商家单独接了一个电话,说是领导打来的,接了电话之后,商家态度略有变化,说回去再和公司商量后跟我联系。3月5日商家给我电话,说由他们已经离职的销售(也就是当时售卡给我的人)跟我电话联系,帮我转卡,我表示可以,但是要看最后最卡的结果。结果直到今天商家所谓的销售并没有联系我,工商局也再没有人联系我,工商局对我的投诉单就表示已结案。至今我仍然没有收到对我退款要求的明确处理,到底是退还是不退,也不知道谁还会联系我来处理此事。
在此,我认为工商局不作为:
1.为何1月8号受理,1个月时间都没有任何一方联系我来处理我的投诉?
2.2月27日现场调解,工商局并无站在我的立场指出商家的不当之处,商家态度强硬,所谓调解,就是我自己向商家提出要求,商家拒绝,并表示让我直接走法律途径。
3.3月5日商家与我电话提出解决方案,并没有落实,这个方案提出之后,工商局和我之间无沟通,工商局是否仅凭商家一面之词就认为已经处理好,仓促结案?
4.针对健身房预售进行,是否合法合理,工商局在此情况下是否忽视了消费者的利益?
5.我的投诉案能否被工商局再次处理,或者由其他途径处理,要求商家退还我的费用?
另外,消费者与健身房发生纠纷事件,在网络新网上屡见不鲜,湖南省有多起类似案件商家都进行了退款处理,为何在武汉发生此事,无人理会,商家如此嚣张?普通消费者寻求法律途径的成本和代价太大,我们应该如何维权?针对我的情况,我应该如何拿回我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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