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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13886155223

[已回复] [投诉爆料] 蔡甸区违建到底谁来处理,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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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19-3-20 11: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您不是已经在告蔡甸区政府了么,政府会给您答复的....
大家看看这个链接:
http://liuyan.cjn.cn/threads/content?tid=31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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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19-3-20 12: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您不是已经去告政府了么,政府会给您答复的.....
武汉留言板上您的公开投诉:
http://liuyan.cjn.cn/threads/content?tid=314613
http://liuyan.cjn.cn/threads/content?tid=31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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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19-3-25 12:02: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意思:1:涉不涉黑你尽管去举报,尽管去走司法,谁主张谁举证,只要你有证据。不是靠编!     
              2:房子的户主是余艳平,老宅基地只有90平,你借用余艳平名义建房,余艳平有援藏?颠倒黑白!
                   索河街审批120平米盖两层,结果违建了660平米。有批文索河街能拆违?   逻辑性的东西  。
                   别说村委会代理审 批,拆了后花园又审批建厨房名义再次建成功,你和下课的书记之间的那一点猫腻,地球人都知道。
               3:2013年审批,到底是 2015年开始动工 还是2013年动工     自己心里清楚就行。
               4:拆违肯定是找户主余艳平。难道找你?真是弱智。
                5:你是找不到我的弱点攻击吧。对准一个村委会成员(本人姐姐)靠猜想去恶意举报(什么涉黑,什么邀约警察,什么邀约城管拆房,什么贪污腐败),
                      这公检法好像是我家开的一样。
                 6:你认为我组织领导黑社会,你尽管去举报举证,我能自证清白。
                 7:余艳平的房子的违建希望她也能自证合法,有合法的手续和批文还害怕什么拆?我就是要举报违建,是合法的建筑政府管理部门自然会给出工作的答复。
                 8:你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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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19-3-25 12:54:43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补充一点:我父亲是一个有着30多年教龄的教师,70多岁的老人,就凭你这侮辱l老人小偷,搞破坏的言语,就该打嘴。
                   蔡甸区行政复议给出蔡甸区城管委的违建拆迁结果是:执法主体错误。   什么意思不懂吗?执法的人错误,没说违建是合法的,
                   只是不该城管委来处理农村违建,而是由索河街办事处处理违建。别混淆,搞得很无辜似的。
                   我可很负责的告诉你,我的举报没任何部门和任何人敢说你那是合法的建筑。
                   记住:我是肖明涛。   投诉和举报都是站得住脚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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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19-3-26 17:02:39 | 显示全部楼层
1、我有您家老头偷我们家红砖、还有铁丝的视频,想看吗?说瞎话前问问您家老头!
2、您最好多问问您家“人民”老师,问问他那公办老师指标怎么搞来的,杨校长都被你们家人打了,自己考不上,就靠耍无赖!
3、看看您在网上的公开言论,如此污秽不堪:

肖明涛在贴吧骂人.jpg

还有我上了不少证据给东湖社区,社区平台的人员很照顾您,还没有发不出来,其实我也不想伤害您,您就好自为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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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19-3-29 15:49:55 | 显示全部楼层
13886155223 发表于 2019-3-20 10:16
到底是不是侵占他人宅基地以及集体土地违建别墅,  很简单,拿出审批文件和实际建筑面积对比即可。     你 ...


如此用心良苦,造谣坑害他人,实属罕见!郑重声明,此文档中,有诸多不实之处,请发言者自重!不要随便乱说。另:发此贴者,在讲理讲不过的情况下,纠集数十人对势单力孤的两兄弟围殴致残,的确威风(只不过有点丢人)!现为逃避法律制裁,多次以此为威胁,仿佛自己就是高高在上的审判者!按照他的标准,索河街要拆的违建多得去了,发此帖者,动机很明显:公报私仇,逃避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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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19-4-3 12: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街政府和城管的相关领导和办事人员,是他们在强拆令下达后给我们建议了行政复议的救济路径,提供了行政复议的样板文档,帮助梳理出基于客观事实的合理合法的证据逻辑链条,所以区政府的决定避免我们再次受到黑恶的坑害,是正确、正义的决定!再次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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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蔡甸区索河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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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19-4-3 14:3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案中涉案建设项目位于宅基地上,应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根据《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范围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机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拒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改正的,依法拆除。”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涉案建设项目应由索河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
经调查,2013年7月9日,虽经武汉市蔡甸区索河镇人民政府审批,批准申请人在蔡甸区索河街龙霓山村二组建设占地面积120平方米的2层,建设面积240平方米房屋,但余艳平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即开工建设,后经区城管局四大队索河中队及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人员现场进行勘查,实际占地面积为200平方米,房屋为5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达到900平方米,违法新增占地面积80平方米,建筑面积660平方米。根据《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办法所称违法建设,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余艳平未按照审批规定进行建设,属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房屋。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该建筑物属违法建设。
当地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查违控违工作,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严厉查处违法建设行为。下步,当地政府将组织专人根据调查结果和相关规定制作执法文书送达至余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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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19-4-4 18:37:46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平台已经看到我们回复,我们理解平台的苦衷,我们只想说一声:善恶因果,自有天道,昭昭不昧!希望审核的同志予以通过为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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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19-4-7 13: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meilisuohejie 发表于 2019-4-3 14:31
本案中涉案建设项目位于宅基地上,应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根据《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五条之规定 ...

全索河街道有多少违建请一起统计处理,老百姓需要公平对待,不能只针对一家。作为讲公正的政府部门,相信绝不会成为黑恶势力的帮凶,相信政府是讲正义讲公正的,能为受害老百姓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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