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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9-3-25 13: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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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福星惠誉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常青一路福星城小区,自2019年3月17日起,旗下的惠之美物业公司对小区外公共用地停车进行收费,此行为引起广大小区业主的强烈不满。其一,即使是规划红线内公共用地,业主在购房时已经交付此公摊面积费用,不应再对业主停车进行收费,再收费不合理。其二,收费标准较高,停车一天20元,是周边小区的三倍,业主停车与小区外车主停车标准一样,没有任何优惠,不给办月卡。这给广大业主增加了较大经济负担,对拆迁还建低收入群众造成了生活困难。针对停车收费问题,业主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均未解决。特此向市区领导反映此问题,希望有关部门尽快解决,使小区业主生活和谐,方便,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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