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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9-4-2 09: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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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蔡水平系湖北省孝感市大悟县城关镇刘湾村人。
湖北省孝感市大悟县国土资源局非法转卖蔡水平大悟县城关镇原烟厂的土地(400多平方)给私人廖泽波建房(本人不知情)。本人种了38年的土地(1980~2018.11.3)
本人有村委会及大悟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出示了证明(土地确权证),证明土地归蔡水平所有,大悟县人民法院也证实本人出示两级政府的证明是实。
本人的土地至始至终就没有被大悟县国土资源局征用(无任何补偿),大悟县国土资源局姓付的局长答复本人说:你老百姓的土地是国家的,我们国土资源局想卖给谁就卖给谁,你老百姓能拿国土资源局怎么样。中央的政策是让老百姓脱贫,但大悟县国土资源局是让老百姓要饭。
本人离婚10几年,本人的儿子因大悟县的治安问题被混混拦路抢劫砍成残疾,现在还在申请法律救助(大悟县人民法院可以作证),本人老百姓现在一个人带一个残疾的儿子,大悟县国土资源局对待本人老百姓还不如一个狗子,把本人老百姓种了几十年的土地非法转卖给私人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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