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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19-4-22 10: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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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你反映的问题,蔡甸区住建局市场处多次联系开发商沟通协调,并在4月11日、12日、17日组织开发方和业主代表召开座谈会进行协商,目前协商处理意见如下:
2019年4月4日下午蔡甸区住建局约谈武汉市蔡甸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武汉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款不符合消防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房屋不得出租”。开发公司与业主签订的“未竣工有偿使用协议书”违反上述条款,4月17日蔡甸区住建局对开发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开发公司进行整改,并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整改措施及结果书面报送至蔡甸区住建局。开发公司接到整改通知书后,承诺将于4月24日作出整改措施,5月1日前全部整改到位。蔡甸区住建局市场处会继续关注该问题,督促开发商进行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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