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微信登录

扫一扫,用微信登录

搜索
查看: 19703|回复: 1

蔡甸碧桂园学府一号强制捆绑销售车位,坑害业主

[复制链接]

IP属地:湖北省武汉市

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9-4-6 16:48:17 |阅读模式

尊敬的领导:
您们好!我们是蔡甸碧桂园学府壹号6栋,7栋,8栋的业主。二年前我们拿出积攒了十几年的积蓄,想在碧桂园学府壹号为自己营造一个温馨、幸福的家,更多的业主还是依赖银行贷款,背负十几年甚至三十年的债务才购置的住宅。经过漫长的等待,大家终于迎来了竣工交房的日子。然而,当广大业主兴高采烈、欢欣鼓舞的准备收房时,却被开发商捆绑销售车位问题困绕,其当头一棒的打击令很多第一次购房的业主、一辈子供一套房的业主几乎完全失去了对房产市场的信任,具体情况如下:
我们在2017年,在捆绑销售的情况下与蔡甸碧桂园学府壹号开发商签署车位买卖合同,如今到交房阶段,原本车位并没有交付。当初开发商要求必须先买车位才能有购房资格,在这种情况下业主迫于无奈才同开发商签署车位买卖合同。同时因为开发商的诱导销售的原因没有说明车位是长租的,现如今业主要求为买的车位办理产权,开发商也不予办理,多次与开发商沟通无果,束手无策,所以我们才要求开发商退还车位购买款并取消前期签订的《未竣工车位有偿使用协议书》。
具体原因罗列如下:
1、开发商当初捆绑销售车位,我们6栋,7栋,8栋业主被要求必须购买车位后才能有购房资格,强制要求我们购买车位,必须先签署车位买卖合同,才能签署购房合同。同时开发商故意抬高车位售价,并要求我们400多位业主在同一天与开发商签署合同。
2、开发商销售诱导购买车位,当时说是买车位,后变成长租车位,不能办理产权。诱导销售,故意混淆车位合同性质概念,当初购房时不允许我们看合同,而且也不允许有思考的时间。
3、我们对开发商违规销售、不守诚信的行为甚为担忧。
针对以上原因,我们有以下诉求:
1、 我们要求开发商退还车位购买款9.1万元、承担购买车位贷款利息并取消车位相关合同。
2、 在车位问题未解决之前,蔡甸碧桂园学府壹号开发商不得将车位视为2019年3月30日自动已和业主办理使用手续,并开始计算车位物业服务费,业主方不属于逾期支付车位的物业服务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蔡甸碧桂园学府壹号开发商无权收回车位。
3、  请求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出面对于蔡甸碧桂园学府壹号开发商进行严厉的警告和处罚。
4、  请求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出面警告开发商以后不要再欺骗老百姓,不要再空手套白狼、不要再挖东墙补西墙。
毕竟买房对于大部分人来说都是掏空了所有的积蓄和心血甚至举债才办的大事,涉及到老百姓很千千万万的家庭能否安居乐业的大事,这些家庭又是我们这个和谐社会的基石!所以恳请领导能为我们做主,为我们讨回公道,我们必将感激铭记于心,为咱老百姓的父母官高唱赞歌。
回复

使用道具

蔡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自
湖北
精华
0

0

主题

32

帖子

38

积分

实名认证机构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积分
38
QQ

IP属地:湖北省武汉市

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19-4-22 10: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关于你反映的问题,蔡甸区住建局市场处多次联系开发商沟通协调,并在4月11日、12日、17日组织开发方和业主代表召开座谈会进行协商,目前协商处理意见如下:
       2019年4月4日下午蔡甸区住建局约谈武汉市蔡甸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武汉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款不符合消防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房屋不得出租”。开发公司与业主签订的“未竣工有偿使用协议书”违反上述条款,4月17日蔡甸区住建局对开发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开发公司进行整改,并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整改措施及结果书面报送至蔡甸区住建局。开发公司接到整改通知书后,承诺将于4月24日作出整改措施,5月1日前全部整改到位。蔡甸区住建局市场处会继续关注该问题,督促开发商进行整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应当理性、文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扫一扫,用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