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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荆门市 2019-4-15 15: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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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湖社区网民反映《被扣押的蕲州金陵书院一对文物何时归还》帖子的回复
首先,感谢这位网友对我县金陵书院等重点文物的关注
和关心。收到东湖社区《被扣押的蕲州金陵书院一对文物何时归还》帖子后,县文化和旅游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文物部门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积极与公安部门进行沟通联系,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金陵书院1982年被蕲春县政府公布为蕲春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1年,被黄冈市政府公布为市文物保护单位,2002年被湖北省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04年以来,省文物局先后下达专项资金对金陵书院进行重点维修。
2月23日,省保单位金陵书院大门前一对抱鼓石被盗,文物部门发现后立即报案,县公安局迅速组织警力全力开展侦查,于3月1日将被盗到大冶的石鼓构件被追回。目前,暂放在蕲州派出所。
按照公安机关文物安全监管工作要求:“省保单位必须完善安装安保设施后,再将文物归还”。为加强重点文物安全监管力度,我局正与公安部门对省保以上古建筑周边环境保护进行安防监控系统的测试,待安防系统安装完成后,及时将文物构件进行归位。
再次感谢网友对我县文物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文物安保措施,强化监管力度,确保文物安全。
蕲春县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4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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