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掇刀开发区名泉社区南城明珠小区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件, 1.干了一届半的业委会主任竟然不是本小区业主。 2. 业委会不作为,由于该小区内多年的问题长期积压得不到解决,小区变成了灾区。 3.换物业不通过业主投票,暗箱操作,造成一个小区二个物业的乱象。 4.房子保修期内出现整面外墙严重漏水已长达7年,造成业主装修损坏严重,开发商拖着一直不解决,业委会和开发商穿一条裤子,找社区和区房管局投诉一拖再拖。 5.在区房管局档案中发现2017年南城明珠业主委员会连任资料中发现种种怪事。“水太深”!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有房屋所有权人为业主。朱某某为业主的父亲只能算为直系亲属,连参选资格都没有,公然还能连任业委会主任? 7、从连任表格中明显发现“此地无银三百两”。档案中充分证明朱某某当业委会主任时是没有资格的,在朱某某儿媳儿子房产证中“该房屋属丁某某、朱某共同共有”下方特别注明“朱某是朱某宪儿子”并还盖上了指印,这一标注充分说明他们知道选举资格不合法? 8、连任表格中是打印连片一人勾的,不是业主亲自签字打勾√,纯属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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