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依沙凝 于 2019-5-13 20:36 编辑
第一次看登在《当代》上的中篇小说《同学会》是在晚上休息前,在冬夜的床上看那些似曾自己经历过的青春往事,既兴奋又惊喜,当看到最后毕业三十年的聚会后,同学们在当年自杀的女同学的墓前找到了害的她因无法忍受屈辱而弃世的”罪魁祸首“的男生时,是长久沉默后突然爆发的集体痛哭,那里面躺着的是永远十六岁的花季少女,而所谓的”罪魁祸首“,在当初也只是无知无意识中的一句漏嘴,暴露了花季少女父亲的婚外情。
我是个同学狂,喜欢组织各种同学聚会。刚参加工作的时候,每年总会找过借口约关系铁的哥们姐们在家里聚,我还妥善安排:哪几个买菜,哪几个做饭,哪几个洗碗,因为我不会打牌,每次吃完饭“活动“时,我就会为他们递上一片水果或一杯清茶。那拔人里可能会有双方青梅竹马的发小,彼此情窦初开的暗恋,相爱却无法开口的对象,一群豆蔻年华的少男少女,还未完全被世俗同化,仍保留着些许学校里的单纯。
有次过生日,跑到一个校友办公室,大方地透露后又死皮赖脸地催促他赶快通知几个平时来往密切的校友来为我庆生。搞得那天晚上来的不仅有中学同学、大学校友,人家办公室的同事也一起为我这庆祝。大冷天里一群人在餐厅里划拳喝酒,吵吵闹闹几小时,最后到人家服务员多不耐烦地来告诉我们她们要打烊了。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我开始在酒店里组织同学聚会。我喜欢那种明亮舒适高大上的地方,大家开开心心,热热闹闹地畅所欲言,举杯豪饮。不能喝酒的我却比任何人都要忙,跑前跑后的斟酒,监督耍滑。某次同学聚会中场,一位男同学悄悄把我拉到门外,“这次我来买单,我们现在有能力了,不再让你掏腰包!以后你想聚就组织,钱的事你就不用管!“那时候,身边的同学们已是小荷才露尖尖角,虽然我是同学里唯一没有官职的,但我从来就没把任何同学们当领导,同学也调侃我是块清莹剔透的美玉,还经常夸我是同学们的骄傲,得到表扬和恭维时,我心里就感到特别特别甜。
最近一次同学会,我一进门看到桌上的水果和副食就开始埋怨 “你买花生,你为什么要买瓜子?芒果我是从来不吃的,沃柑看起来好像还不错!”同学马上申辩,“你发给我的就是瓜子,我可是买的最贵的那种,还有那个芒果你不吃,你可以吃沃柑啊,说不定有人喜欢吃芒果呢!”想想也是,总不能太自私了。这次同学聚会上,我还特意主动提出朗诵一首能把我们重新带回青春时代的诗歌,并且邀请了某师弟和我一起当朗读者。同学们热烈掌声鼓励,连包间的服务员也兴奋地跟着拍巴掌。聚会是一位师兄做东,那是一位从大学时起就开始护着我的大哥,这些年来对我总是雪中送炭,情义已是语言无法表达的。
次日上午,在开往另外一座城市的火车上,回想起昨晚的同学会,开心温馨中突然闪过一丝凄凉:如果某天自己离开了这些生死与共的兄弟姐妹该会是多么的孤独和痛苦。很多年前,我来到这座城市,认识了一个少年;后来,我离开了城市,认识了更多的少年,几年后又回到了城市,随着我一起回来还有他们的情义。在我来到这座城市的前,班上的一位女生也刚为情自杀,她只有13岁,如《同学会》里那个16岁的女孩一般,生命永远被定格在花季。我和那些少年少女们却一直延续着自己的故事,继续我们的同学会,一路携手,互相温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