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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网上公示
2019-05-17
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
规划范围:江陵开发区面积调整后由四个区块组成,区块面积和四至范围分别为区块一面积376.24公顷,东至东环路以东218米,南至荆洪路,西至楚江大道,北至招商渠;区块二面积27.24公顷,东至楚江大道,南至荆洪路,西至郝穴镇新园村,北至郝穴镇齐心村;区块三面积399.57公顷,东至铁牛路,南至江汉路,西至彩云路,北至新民大道;区块四面积1166.10公顷,东至蒙华铁路,南至江汉大道,西至振兴路,北至观南渠。
规划内容:开发区发展的总体定位是:食品加工、金属材料、轻工纺织、冶金机电、汽车配件、能源电力、煤化工、新型建材、物流仓储为主导的产业园区。
规划时间:本次规划以2017年为基准年,规划期限为2018~2030年。近期为2018~2025年,远期为2026~2030年。
二、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荆州市江陵县江陵大道155号
联系人及电话:杜主任 0716-489973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2号
联系人及电话:张工 027-87336463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总则;规划概述与分析;环境现状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析与污染物总量控制;公众参与;规划综合论证及调整建议;环境保护对策及其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结论与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是否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该规划?
2、您对规划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
3、您认为规划对周边自然环境最突出的影响是什么?
4、本规划对当地的经济发展和人居环境有什么影响?
5、政府部门及建设单位就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应做好哪些工作?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规划的态度?
7、其它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以实名方式,通过电话、信函等向规划实施单位和评价单位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
七、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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