硚口区古田三路美好名流汇小区一期四栋于2017年12月交房,交房时就发现每栋楼顶平台装有太阳能热水器,布满整个楼顶平台。当时业主就提出异议,购房合同中从没提到楼顶太阳能此事。开发商武汉市泰宇商贸有限公司答复是应付验收,后期会拆除。我们大家都相信了。
现在业主们跟美好物业公司沟通此事回复 “开发商装的东西,我们不能随意拆除。如果要拆得大多数业主同意”。开发商现在也不管这事。据了解,真实原因是市建委节能办不让拆除,如果拆了就发开发商的款。根据2013年武汉市城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应用和管理的通知“18层以上居住建筑的上部应统一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其太阳能热水系统使用比例应达到30%以上。”此文件规定是“建筑的上部”不是“建筑的顶部”。
顶楼这些太阳能始终都没有供热水到上部1/3楼层家中,水箱很小,每天烧开水冒气,不供水,根本就是忽悠市建委验收的摆设。目前为了维修高层外墙放吊绳,把太阳能拆得稀烂。美好物业说,等维修完了再装上太阳能。
业主们认为既然顶楼太阳能根本就是摆设,为什么不拆除?顶楼天台属于全栋楼所有业主的公共区域,不是1/3楼层业主的私人用地,更不是开发商为了验收安装没用的摆设,占用公共区域的面积,损害全体业主的公共空间利益。
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的相互推诿,此事政府部门谁来管?如果拆除,谁来督办?楼顶即使公共区域也是火灾消防救援避难救援的场所,打着节能环保的幌子,楼顶公共区域就能随意安装太阳能么?请政府相关部门给出合理答复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