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襄阳市枣阳市兴隆镇新鑫社区换届选举李泽兵违规违纪操纵选举的问题,已经反应一个多月,没有处理结果,请上级组织部门给予回答。 以下为举报内容: 一、枣阳市兴隆镇新鑫社区选举居民委员会成员,(其中以十人联名推选不符合程序规定),兴隆镇党委委员、纪检书记、包村党政干部李泽兵上午开会要求社区下午必须完成十人联名推选,此事基本上全是安排人员统一填写推选票。根本没有召开居民大会严格按照十人联名自愿推选程序,是否严重违反选举规定?操纵选举!!! 二、在社区选举总支委员会成员中,严重违反《中国共产党基层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把一名推选票未过半的人员纳入差额预选。 三、在社区两委成员选举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根本不让两委候选人参加竞选演讲,同时李泽兵作为镇纪委书记,是包村党政干部,选举负责人,不遵守选举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委要求,没有公开公示上一任的财务审计报告,全社区党员群众对此十分不满。 这些是李泽兵在社区选举中不尽职尽责的事情。 是否依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款》条文规定,以及《中共枣阳市纪委、监委机关、中共枣阳市委组织部关于严肃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规矩的通知》[枣组文{2018}31号严肃换届纪律“十个严禁、十个一律”条文规定、追究兴隆镇党委委员、纪检书记、包村党政干部、换届责任人李泽兵违反选举的责任。 新鑫社区党员已实名,分别向湖北省委、襄阳市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举报。我们期待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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