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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9-6-6 10:3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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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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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 » 洪湖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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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鄂政函〔2019〕19号文
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洪湖东分块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建设控制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美好置业旗下农业板块“湖北美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严重违反上述通告
在洪湖市汊河镇汊河村龙坑村、洪湖市龙口镇和里村、洪湖市新滩镇荻障村、新生村、洪湖市燕窝镇九簰洲村开挖改造虾池。
洪湖市政电办,避开这个,没有回复解答。
另外后续有增加泄洪区拆迁补偿嫌疑。
(二)关于虾稻池离长江大堤生命线安全的问题
回复有推诿、打太极嫌疑:
回复内容:涉及的稻田养虾,经核实在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及水法中没有明确条款规定;问题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一旦长江出现汛情,这些范围内的虾池,你们如何监控汛情以及管涌?
在政绩以及GDP面前,是对事发区域老百姓生命和财产的极端漠视。
三、关于改变原有土地性质的问题
你们调查了??还符合水旱轮作的条件?燕窝镇几个村近2万亩,旱田占绝大多数,电力改造投资1000多万、增加灌溉泵站投资1000多万,真心是为民工程啊?耗资巨大,泄洪区拆迁补偿,国家有的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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