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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襄阳市 2019-7-17 15: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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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以来,沈某(59岁,贾庙村一组人)及妻子孔某(55岁,贾庙村一组人)等人多次以盛康镇贾庙村污水管网施工使其房屋受损为由,采取坐在施工机械上或站在施工机械前的方式,阻碍湖北盛鑫建安公司施工队进行施工,盛康政府及盛鑫公司、贾庙村委会多次出面协调,并承诺在较其他农户同等受损赔偿金额上,给沈某赔偿金额增加,沈某提出要么赔偿15万元现金要么重建房屋的无理要求,否则就让施工方在盛康镇贾庙村范围内的施工建设进行不下去。2019年6月6日,盛康派出所民警依法将在现场不听劝阻、执意阻碍施工的沈某、孔某夫妇传唤至派出所进行审查,违法行为人沈某、孔某二人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沈某、孔某二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特此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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