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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上海市 2019-6-29 10:4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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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福信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事件发生地位于红土乡龙角坝村蓼叶坪组(小地名:阴坡),红土乡人民政府于2016年已将该地点纳入乡级地质灾害监测点。
您所反映的因山体滑坡导致文付刚房屋沉降事项,2017年11月该地点滑坡后,红土乡人民政府积极采取紧急措施:一是采取紧急避险措施,要求其搬离原住房;二是按程序将其纳入为因灾返贫户,并积极为其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后因其自身原因放弃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三是其自愿放弃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后,红土乡人民政府又为其在红土乡石窑集镇落实公租房一套,其领取钥匙之后随女儿文芳玉居住而未入住公租房;四是聘请湖北省地质局第二地质大队对滑坡体进行了应急调查报告。目前,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红土乡人民政府已联系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聘请专业资质单位对该区域进行滑坡勘查并编制可研报告,正积极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申报土地治理项目。
您反映的道路硬化非法采砂造成重大地质灾害问题,我们认为与事实不符。通过招投标程序,红土乡黄家坪至龙角坝村农村公路通畅工程(简称黄龙公路)由恩施州合力路桥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在施工过程中,恩施州合力路桥有限公司按照设计要求,开挖该项目红线范围内林地砂石全部用于路基垫层,无流通获利行为。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函【1998】190号文件精神,该公司不属于非法开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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