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13年在建设大道兴丽城订的房子33楼,15年交房,也是当年入住,装修时楼顶就漏水,让换一套房子,说不可能,找了物业,物业找开发商来修了,就把里面处理了一下,17年夏天发现两个卧室还有餐厅又开始漏水,粉刷的白灰开始往下掉,找了物业,物业找了开发商,楼顶翻修了,家里没修,18年夏天两个卧室餐厅又开始漏水,而且还是同一位置,我找了物业很多次,最后快过年时开始修,现在又开始漏水,去找物业,他们还是那一套,物业还说五年之后直接动用维修基金,试问这是开发商交房时遗留的问题,我该到哪维权?才住了四年就这样,已经翻修了几次了,那以后再漏了咋办?我该找谁,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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