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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襄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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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襄阳市 2019-10-24 12:28:01
人的无耻到了何种地步?
2019年**份,七十多岁的岳父和六十多岁的岳母,在自家里被邻居刘某打伤,住院。
这位刘某,还是岳父的同族弟弟,好像还是五代以内的血亲。
打人者刘某拒不接受派出所和村里的调解。每次调解,他总是拖到最后才上场,而且其夫妻两人的态度极其嚣张,连派出所的负责人都对它们的态度作了警告。
最后期限到了以后,派出所执行国家法规,将他拘留了十天,而且进行了经济处罚。
到了这一步,他还不肯对我们进行赔偿。在我们起诉之后,他还反诉,要求我们赔偿他“被拘留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在从拘留所出来以后,一直在背后说闲话。因为没有实际的证据,不在此描述了。
本周,法院出示了判决结果,对我们的进行了折扣处理,我们要承担3%的责任,对方承担70%的责任。我们索赔的大约6000钱的费用。扣除一些法院未支持的项目(精神损失),最后只要求打人者刘某赔付约3400块钱。对我们来说,这本来就有一些委屈,但还能接受。
但是今天呢,刘某竟然闹到村里,要求村里出面调解:想减免他应当赔付的款项。
打人后,村里调解时,他口口声声说“一切交法律处理”;派出所调解时,他说“一切交法律处理”;法院审理后,他说同意合解,但两个月下来,他连最基本的上门赔礼道歉都不肯做,甚至于在村里吵嚷着一些很嚣张的话;法院的判决结果出来了,他就不肯“一切交法律处理”了。
打了人,不肯规规矩矩地赔偿。一切都为了他自己的那点钱着想。。那么打人时,他为什么就不想想他手上的钱??
这样的,活着为了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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