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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江苏省南京市 2019-7-22 2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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掇刀交通运输局 发表于 2019-7-22 18:19
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知晓,经核实,自掇刀区交通局成立以来,省交通厅确定交管站年人均经费为4.5万元, ...
很高兴掇刀区交通局没有回避这个问题,直接承认了拖欠基层职工工资的事实;但是在此我想问,是否一句已经向上级机关反映就能成为推脱问题的借口?人员的劳动合同关系在贵单位,那么贵单位就有责任和义务帮助群众解决问题,而不是拿这种已经反馈的借口来搪塞!
这个问题出现距今已不下于十年,是否表示如果没有人来反馈问题来向各级领导部门反馈,那么这个问题就会被掩埋,那么请问是否真的有人在为老百姓解决问题,是否有尽到应尽的义务?
同时再问,既然已经向上级领导反馈,请问是否可以提供上级单位名称,已方便群众跟进反馈的进展,同时提供具体的解决时间和解决方案,以便群众保有知情权,跟进事件进展。而不是被搪塞而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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