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自
- 湖北
- 精华
- 0
列兵

- 积分
- 8
IP属地:湖北省襄阳市
|
长期以来,流浪犬管理是城市治理的一个难题, 我市已出台了《襄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养犬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向公安机关申办登记证,领取犬牌。 然而实际执行中依然存在困难。如:如一些缺乏责任心的主人,可能会因搬家了、女主人怀孕了等原因,遗弃宠物,造成流浪动物增加。但《条例》对主人的遗弃行为既缺乏约束,对如何收容也缺少了相应的措施。
如果依靠政府来投资建立流浪动物收容所,需要考虑用地建设、人员、机构,必然牵扯到大量的精力,并且后期维护运营也要较高的成本,易造成财政负担。若对所有流浪动物一味限制、禁止也不现实,反而带来卫生问题和来自动物保护组织等一些人的反对,造成不利的社会影响。如果能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作用,支持民间组织对流浪动物进行规范管理,必将能有效解决流浪动物管理的难题。
如浙江省台州以曾“政府搭台、民间唱戏”为收容管理模式,投入300多万元用于流浪犬收容中心建设;瑞安建立流浪犬临时收容基地,聘请专业动物收容公司对流浪犬管理,都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我市目前有一个 “流浪动物爱心救助站”的非正式组织,主要依靠民间捐助维持运营,管理约400只流浪狗,在收容流浪动物,保护城市环境方面,发挥了一些作用,但缺乏合理规范引导,在解决城市流浪动物问题方面还不够。
为此建议:
1、支持民间组织尽快合法性运营。目前的流浪动物救助站,是由一些民间关爱动物人士自发成立,没有完整的制度和规范。建议参照其他民间行业协会,核发机构代码证,明确责任法人,并由卫生或动物检疫相关单位,为其提供规范性指导。
2、支持民间组织解决场地问题。建议在城郊合适的地方,为流浪动物收容所提供适当的用地。所有权归政府,民间组织来承担运营,根据情况补贴。
3、引导民间组织规范性管理。规范流浪犬处置制度,对城市流浪犬实施抓捕和救助,要拍照建档,并办理狗牌、在生病治疗、绝育,免疫等方面建立规范流程,接受专业动物检疫指导。完善领养制度。宣传提高市民的素质,以领养代替购买。既给流浪狗争取生存的机会,也帮助城市流浪动物数量减少。
4、做好安全监管。一是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包括政府补贴的资金和爱心人士捐助的资金统筹做好监管,确保资金真正用于流浪动物救助,对骗补骗捐行为的严厉打击。二是人员安全。民间组织人员流动大,采取义工登记备案制度,加强人员管理,及时做好风险防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