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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 2019-7-19 17: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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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根据郧西县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易迁安置房需要经本人申请、村组评议、缴纳自筹资金等程序,其中缴纳自筹资金标准为每户每人2500元,最高不超过10000元,所以大石堰村按每人收取2500元自筹资金是符合相关政策的;易迁安置相关奖扶政策规定易迁户在完成搬迁入住、拆旧复垦后按每户每人2500元最高不超过10000元给予奖励,所以在你家完成搬迁入住和拆旧复垦等流程后可向村委会提交申请办理奖扶资金。
关于分配易迁安置房问题,各村有相关村规民约,请到大石堰村委会咨询,如有疑问可向六郎乡政府反映 联系电话0719654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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