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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 2019-7-18 15: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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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人您好!
经与村上调查并结合分管领导原话回复:首先乡政府未收到任何老百姓提供的水泥路厚度不够的佐证资料。其次乡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县农村公路局相关领导、驻村帮扶工作队第一书记等多次到施工乡场查看,监理更是多次不定期进行检查抽查,更安排有村干部现场监管,有现场工人证明和现场检查的照片及监理通知单等佐证资料存档备查,不存在除了村干部外无其他领导到施工现场的情况。最后欢迎广大群众继续监督,发现有质量问题可当场向现场监管干部反应,也可将留存的佐证向柳林乡政府和县农村公路局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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