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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 2019-7-29 22: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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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反映“不同意在交通公寓建设公用停车场”等问题已收悉,我市调查处置情况如下。
(一)公用停车场用地情况
1999年,为解决市交通局办公及职工住房问题,市政府划转6977.8平方米土地由市交通局用于建设办公楼及交通局职工集资建设住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建设用地,建设了3栋住宅楼,供42户。并将地块临南岗路的区域预留为办公楼建设用地,因该区域地块办公楼长时间未进行建设,2011年市政府将该地块从市交通局收回。
2018年,为解决“城区停车难”问题,我市规划在此空地处建设公用停车场。项目占地1981平方米,折合约3亩,已于2018年12月17日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因此,拟建公用停车场地块属国有建设用地,并非交通公寓住户所有,所建停车场符合枝江市城市建设规划。
(二)交通公寓住宅指标问题
交通公寓宿舍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建设的单位集资房,使用土地为国有划拨用地,不参照商品房小区标准考虑容积率、绿化率等问题。同时,将停车场使用地块扣除后计算,宿舍建成后该地块容积率约1.2,绿化率约36%,建筑密度约16%,符合低密度高标准的高品质小区标准。
目前,我市正对全市老旧小区分批进行改造,交通公寓已纳入改造范围。改造将对小区内绿化、卫生、停车、道路硬化等方面全面提升,并在改造后进行物业化管理,有效提升交通公寓住宅品质。目前交通公寓已成立业主委员会,改造将充分征求业主意见,拟在原篮球场地块(属国有建设用地,且不在公用停车场建设用地范围内)为住户改建内部停车位,建成后将满足42户一户一车位。
(三)公用停车场建设管理
在出行安全方面。我市多次组织对公用停车场建设方案进行讨论,考虑到交通公寓居民安全及出行问题,已将原出入道路重新规划,在公用停车场以南新建一条道路,将公用停车场与交通公寓分隔。
在交通秩序方面。我市将对该停车场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合理规划进出道路、规范设置标线标牌,统一管理,确保安全有序。
在公共卫生方面。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的热潮下,全市住宅区、停车场等场所环境卫生状况在当前乃至今后都将保持较高水平。停车场建成后将统一管理,旧区改造后小区环境也将提升。
(四)关于邻近小区施工噪音等不利影响问题
我市将进一步严格管控全市范围内的建筑施工项目,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要求、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严禁施工作业对周边居民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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