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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 2019-8-20 16: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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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小小爱呆呆酱”你好!
关于您反映的华申山景城违规交房等问题。我局经认真核实,现回复如下:
“山景城”位于阳新县兴国镇银山村,属九江华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项目,经调查近期交房的是“山景城·北区”,物业管理企业为阳新华申物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法人代表为熊安富。
1、关于交房资格证及物业费标准问题。经了解,建设单位于去年底申报验收工作,因逢机构整合导致验收工作推迟。目前因消防验收工作尚在进行,未进行综合验收,因此竣工备案证未取得。经调查核实,建设单位正在实施该项目的消防验收工作;该小区的物业费收费标准现已通过县发改局的审核,核定的收费标准为1.65元/㎡/月(有电梯)。我们已约谈物业管理企业并要求对主管部门核准的收费文书进行公示。
2、关于不具备交房条件私自交房问题。我们已督促建设单位迅速组织华申山景城北区项目的验收工作,待验收合格及取得相关手续后,立即为业主办理正规交房手续。而根据合同约定逾期交房产生的赔偿问题,建议诉求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关于临时用电问题。经了解,山景城北区的水、电设施现已进行正式安装到户,交房后业主可搭接使用。
4、关于已经交付的房屋物业公司都留有备用钥匙的问题。《物业管理条例》中没有对该行为进行明确的规定,但《条例》中对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履行的义务、限制行为及禁止行为等有具体的规定。在现实生活中存在一些业主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对房屋的墙、梁、柱等改拆禁止行为,为了加强对装修装修行为的管理,物业公司采取预存备用钥匙在装修期间进行巡查,采取该措施的目的也是为维护业主的权益。但物业公司在预存业主备用钥匙的同时,应将有关权利与义务、责任进行协商约定。
阳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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