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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 福星华府开发商收取认筹款不按合同约定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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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

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9-8-6 09:30:12 |阅读模式
投诉爆料
投诉地: 武汉 » 江汉区
投诉行业: 房管
联系人: 保护信息
身份证号: 无权查看
补充信息: 隐藏内容
是否愿意接受对方联系和帮助: 隐藏内容
联系电话: 保护信息
投诉“湖北福星惠誉江北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在杨汊湖开发的“福星华府峯境”在选房环节,收取了我的20万认筹款,并签署了认筹协议。依据认筹协议,未成功选房的,在退款后7个工作日内需全额退还认筹款。我于7月28日办理的退款手续,应最迟在8月6日收到退房款。但8月5日与其公司的员工联系,对方回复公司总部财务无法按合同在7工作日内退款,要等到周五才能退款,即“湖北福星惠誉江北置业有限公司”准备违约不按合同约定退款。
现申请:
1.请“湖北福星惠誉江北置业有限公司”按合同约定在6号退款。否则对方需支付滞纳贷款利息。
2.开发商收取客户选房认筹款属于违规操作,请房管局严加管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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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19-12-17 15:41:08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经查,福星华府(K5地块)峯境项目由湖北福星惠誉江汉置业有限公司开发,该项目自2019年1月开始陆续分7次进行了3-4-6-12号共计9栋楼的销售。在销售认筹过程中,购房人与开发商协商确认签订了房屋认筹协议,经查看所签的《商品房认筹书》,发现其中第八条双方约定如下:乙方(认筹客户)应于本次开盘后向甲方(湖北福星惠誉江汉置业有限公司)提出书面退款申请并交还认筹金收据,甲方应自收到书面申请及认筹金收据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缴纳的认筹金本金无息退还乙方。据开发商反映,目前,该项目4、8号楼未成功认购须办理退款的客户共计744位,已按退款约定按时办理完成了743位客户申请的退款到账手续。仅有一位客户自身原因,经销售人员多次通知仍未办理退款手续。目前,开发企业正在等待该客户前往办理退款手续。综上,我局已要求开发企业依照协议约定积极接待处理未能认购房屋的购房人的退款诉求。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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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19-8-9 14:24: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已转交,请关注事件处理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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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19-8-21 11:37:58 | 显示全部楼层
l k y 42900 发表于 2019-8-9 14:24
问题已转交,请关注事件处理进展

网友您好:经查,福星华府(K5地块)峯境项目由湖北福星惠誉江汉置业有限公司开发,该项目自2019年1月开始陆续分7次进行了3、4、6、-12号共计9栋楼的销售。在销售认筹过程中,购房人与开发商确认签订了房屋认筹协议,经查看所签订的《商品房认筹书》,发现其中第八条双方预定如下:“乙方(认筹客户)应于本次开盘后向甲方(湖北福星惠誉江汉置业有限公司)提出书面退款申请并交还认筹收据,甲方应自收到书面申请及认筹金收据次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缴纳的认筹金本金无息退还乙方”据开发商反映,目前,该项目4、8号楼未成功认购须办理退款的客户共计744位,已按退款约定按时办理完了743位客户申请的退款到账手续。仅有一位客户因自身原因,经销售人员多次通知仍未办理退款手续。目前,开发企业正在等待客户前往办理退款手续。综上,我局已要求开发企业依照协议约定积极接待处理未能认购房屋的购房人的退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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