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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转交] 江夏区汤逊湖壹号小区自治权和业主自由选聘物业的权利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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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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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浙江省湖州市

发表于 浙江省湖州市 2019-8-21 09:03: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投诉爆料
投诉地: 武汉 » 江夏区
投诉行业: 房管
联系人: 保护信息
身份证号: 无权查看
补充信息: 隐藏内容
是否愿意接受对方联系和帮助: 隐藏内容
联系电话: 保护信息
最近,江夏区汤逊湖壹号小区正在进行物业公司的选聘。业委会主任汪刚在公开的网络空间告诉业主:
1、环湖路社区居委会张某哲认为,李副主任提交的物业选聘“方案是肯定不符合法律法规。”
2、“社区表示,现物业去留(解聘、续聘)问题必须列入选聘选项,否则社区不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
3、小区业主向江夏区政府反映了物业选聘中存在的问题,“7月15日,区政府相关领导及各职能部门答复投诉均不成立。”
第一、第二个问题,环湖路社区居委会言论的时间、地点、在场人员、言论的法定依据。
第三个问题,江夏哪一位“区政府相关领导”进行了答复。答复的时间、地点、在场人员、答复的书面材料及其答复的法定政策依据。
业委会主任汪刚的言论涉及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桥现代产业园办公室以及环湖路社区居委会行政行为涉嫌违法,小区有关业主名誉权涉嫌被严重侵害,小区自治权和业主自由选聘物业的权利受侵害,要求江夏区纪委监委和区房管局纪委监委立即立案调查,并书面回复小区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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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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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广东省深圳市

发表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19-8-21 13: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利益链太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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