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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宜昌市 2019-8-27 09: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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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宜昌雅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中央山水17号楼房屋竣工验收和不动产首次登记已办理完毕,已符合为购房业主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条件。我局已多次催办和督办宜昌雅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尽快为购房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该公司答复正在办理税收缴纳相关手续,具体负责该项目办证的负责人为孙奥,电话13972025118。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购房业主和开发企业应双方持购房合同、身份证明、完税税票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共同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建议中央山水17号楼的购房业主也可以主动催办项目负责人孙奥,要求该公司尽快缴税后,协助购房业主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若还有不清楚的,也可以打电话咨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0717-4519718.联系人:淡红丽18972007816。
关于房屋质量问题,您可以联系住建局质监站,电话:0717-42618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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