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上午,大冶市市生态环境分局召开全市2019年度企业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数据联网及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会,市生态环境监测监察单位和34家已核发排污许可证和准备申领排污许可证的重点企业单位参加会议。 会议对已核发排污许可证单位自行监测数据联网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原文学习了《关于做好全市排污许可证企业自行监测、数据联网及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企事业单位自行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责任的通知》等文件,现场讲解了排污许可自行监测及数据联网等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管理规定,并对相关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监测规范,各重点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对所排放的污染物开展自行监测,并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据了解,大冶市已累计完成发放排污许可证企业25家,已完善自行监测方案的企业数量21家,方案通过审核企业20家,方案通过率(已通过方案的企业数量占发证企业数量的百分比)为80%。数据联网企业12家,数据联网率为48%。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部门将继续按照生态环境部对已申领并核发国家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发一个联一个的要求,督促指导企业专人专职按照“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并进行数据填报及联网——依法进行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完成自行监测数据联网及信息公开的要求;对拒不履行相应职责的企业单位,严格依照法查处。 同时,该局还将督促指导暂未申领排污许可证企业做好自行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自行监测数据联网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指导和督查执法力度、进一步推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机制,充分遵从群众对环境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做到业务指导和依法查处同步推进,努力营造良好的企业服务环境。 (石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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