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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19-9-27 1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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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朋友,您好!你反映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规划建设行人天桥的建议,我们会综合经济社会发展多种因素统筹考量。
针对设置礼让行人设施的问题,我区交通大队已与设施维护部门共赴现场实地踏勘。根据道路实际情况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相关规定,对具备条件的路口及路段,已设置有礼让行人设施,而部分路段不宜设置信号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即,设置礼让行人设施,是为了警示交通参与者更好地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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