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湖北省咸宁市 2019-10-9 15:55: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近日,我局收悉您反映“金鸡山社区丰乐街棚户区改造”情况,组织专人在金鸡山社区丰乐街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了走访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网友称“丰乐街棚户区改造没有签约前,随便找个人签字,签完等到补偿资金解冻的时候,再来告诉你不是房产证上的人签的,协议无效”
回复:棚户区改造项目签约时该户因产权人在外地无法回来,由产权人委托的被委托人携带着“该房屋产权证、产权人的身份证、户口本、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产权人委托书、产权人委托的影像资料”,在居民自治改造委员会(民选的业主代表组成的临时机构)成员确认并现场监督下,由被委托人进行代理签约,该协议签约有效并进行了审核通过,拨付了补偿款(相关资料已存档,可监督查询)。
2、关于网友称“水电已经销户,钥匙已经交了房子被破坏的一塌糊涂,请问该找什么部门申述?”
回复:该户在确认协议审核通过后,实施单位已经将该户的补偿款全额拨付到由被征收人开户的专款专户的银行账户内,并对被征收人进行了通知,被征收人在知情的情况下对水电进行销户,并腾房交房给丰乐街棚改工作专班,在确认该户已经搬迁腾房后,拆迁工作人员才将该户的门窗拆除。工作专班的行为符合正常棚改推进程序。
棚户区改造作为赤壁市重大的民生工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棚改办作为工作推进部门,在工作过程中始终会同相关单位部门和办事处社区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接受社会监督。后续您有任何问题您可以与0715-5359180取得联系,我们会第一时间为您解答,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