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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随州市 2019-10-10 16:2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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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迅速安排工作人员予以调查,
经调查核实:
一、调查情况
经查,玉明商务酒店自开业至今,一直租赁原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房屋(含后院平房)经营。2018年冬季,该后院平房因年久失修被大雪压塌屋顶。2019年4月,该酒店将破旧平房拆除,正在清理场地时被我委高新区分局巡查人员发现并对其下达了《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城乡规划违法行为停止通知书》(随城管执法委停〔2019〕第4号),该酒店停止施工建设。
2019年8月,该酒店申请恢复此建筑,并将原砖木结构房屋改为钢结构房屋,高新区管委会、高新区城东工作局、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高新区吴家老湾社区居委会等部门同意了玉明商务酒店的申请,要求其按照三原原则(原地址、原面积、原高度)恢复此房屋。在恢复房屋建设过程中,玉明商务酒店没有按照三原原则实施建设,将原3米房屋高度建设为5米。
二、处理情况
因该酒店未按三原原则实施建设,我委高新区分局已对其下达了《城乡规划行政执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目前,该建筑已停工近一个月,我委将继续督促其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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