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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经济开发区玉明商务酒店后院违建5米高钢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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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9-11-6 19:35:51 |阅读模式
随州市经济开发区玉明商务酒店租用国土资源局的房子,在后院违建钢构厂房,今年4月推倒不到2米高的黄色矮房,准备搭建钢构厂房。拨打市长热线,回复手续不全强制停工。2019年8月31日继续搭建5米高的钢构厂房,拨打市长热线,回复说原则同意玉明商务酒店按照“原地址、原面积、原高度”的“三原”原则恢复房屋建设的申请。但是在恢复房屋建设过程中,玉明商务酒店没有按照“三原”原则实施建设,将原3米房屋高度建设为5米。高新区城管执法分局现已责令其按照“三原”原则建设,降低建筑物水平高度为3米。目前已经过去近两个月了,玉明商务酒店无视执法部门要求,依旧保持5米高的建筑高度,高新区分局下达《城乡规划行政执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督促其整改到位。试问高新区分局下达的《城乡规划行政执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是整改期限是多长时间?希望有关部门严格执法降低建筑物为3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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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随州市 2019-11-6 20:15: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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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高新区管委会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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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随州市 2019-12-5 16:45:48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荆楚网网友:
       您好!感谢您随州高新区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核查,现回复如下:随州市玉明酒店责任有限公司玉明商务酒店自开业至今,租赁原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房屋经营(包括后院平房,主体高度三米,屋脊高度一米,共四米),因后院平房屋顶盖的是木质檩子及石棉瓦,年久失修,2018年冬季一场大雪将部分屋顶压塌,导致今年整个屋顶塌陷。该酒店于2019年4月将破旧房屋拆除,正在清理场地时高新区城管执法分局巡查发现并对其下达《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城乡规划违法行为停止通知书》(随城管执法委停【2019】第4号),该酒店停止施工建设。
       因经营需要,2019年8月,该酒店申请恢复此建筑,将原砖木结构房屋改为钢结构房屋,高新区吴家老湾社区居委会、高新区城东工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高新区分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及高新区分局、高新区管委会等部门原则同意玉明商务酒店的申请,要求按“原地址、原面积、原高度”的“三原”原则恢复此房屋。在施工过程中,玉明商务酒店未按“三原”原则施工(将建筑物高度建设为5米,含屋脊高度),被高新区城管执法分局及时发现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该酒店已于2019年11月23日将建筑物高度降为原始高度(房屋主体三米加屋脊共为四米),现已整改到位(后附相关证物照片)。
整改时的照片.jpg
整改后照片.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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