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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9-11-12 11: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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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我家从郧阳区城区搬到了茶店镇,在茶店镇广电交电视费对方还是按照城区252元的标准收取,之前都是我的母亲办理的缴费业务,我在外工作,故不知道此事。近期在家时看到电视上提示“您订购的数字电视基本包(十堰)即将到期,请及时缴费”便问询母亲年费金额与户号准备去缴费,母亲让我去柜子里找收据,我看到2017-2018年收据上的收费项目是:数字电视基本收视费¥192 以及 付费节目收入 标清付费包(十堰)¥60;2016年为数字电视基本收视费¥192和整转促销包(十堰)¥60;2015年为农村基本包¥192和整转促销包¥60;2014年以前在郧阳城区的缴费单据为基本套餐252 ¥252。我问询母亲付费节目是她要求订购的吗,她说每次缴费的时候工作人员说多少钱她就付了多少钱,以为城乡所有人都是一样的收费标准。我向郧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郧阳区广电咨询电视收费价格问题,均回复乡镇基本收视费为192元,付费节目60元是用户可以自愿选择的附加业务。我才知道我的母亲这么多年多交了这么多冤枉钱,茶店广电不能为了创收就这样欺负老百姓吧?不能因为在乡镇就这样胡乱搞吧?天高皇帝远没人管了吗?农村老太太好骗是吗? 11月11日通过十堰市网上问政反映了郧阳区茶店镇广电此项付费节目收费的问题,12日上午9:26接到07197580246号码的电话,一位自称是茶店广电的工作人员操着一口方言先问我去办缴费业务的时候是否有录音证明没有征求意见,然后对方称我是郧阳区城区搬到茶店镇的居民,性质还是属于城镇居民,所以收费还是按照以前住在郧阳城区时候的252元收,我问这个说法是否有文件,可否告知我文件名称、编号,我自行查询,对方一再强调文件肯定有但是必须要我当面看,并且说我不露面就是恶意投诉举报,我问对方姓名,对方拒不回答并挂断电话。既然有文件还用问我是否有录音证明当时没说要另外收费?真是前后矛盾、滑稽可笑,既然问心无愧为何不敢自报姓名,为何不敢说出文件名称,这是解决问题的态度吗?全程一副高高在上、极其嚣张的语气,实则色厉内荏,我坚决投诉广电系统内部这种抹黑广电声誉的人,我要求全额退还多收的费用,维护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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