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8日,小区供暖公司(武汉博顺科技有限公司)和小区物业联名张贴了一则关于调整现代森林小镇小区供暖的通知,这个通知写明小区冬季供暖价格为31.5元/平方米*季。 2019年11月8日,小区供暖公司(武汉博顺科技有限公司)单方面发布一个通知,称接到上游电厂通知,2019年供暖季蒸汽将涨价,原通知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时间都无法实施,新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时间将于2019年11月13日公告。 但直到今天11月14日,都未见相关公告,有居民去缴纳供暖费用,被供暖公司当面通知,费用由31.5涨到34.5。平均每个家庭冬季采暖费用涨价幅度达到300元/户,涨幅超过10%! 一、早在2018年国家发改委通知:严查供暖企业乱涨价、供暖不达标、乱收费等行为,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采暖价格监管切实保障群众温暖过冬的通知。要求物价局切实规范“煤改气”“煤改电”领域价格收费行为。(小区供暖公司(武汉博顺科技有限公司)以“煤改气”为由,前几年已从26.5涨到31.5)。 二、2019年7月武汉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非居民天然气基准销售价格的通知,并明确2019年9月30日起正式降价。 基于以上两点,为何我们小区暖气费用不降反升,且涨幅次次超过10%? 对于以上实情,小区居民有如下问题: 1、通知上只告知大家了今年暖气费要涨,没有明确告知涨价依据,没有公示成本核算,也没有明确供暖时长及温度保证(往年供暖公示说是一天16小时,实际根本没有达到标准),大家对此颇有异议。 2、反观一路之隔的隔壁某小区,上游电厂热蒸汽提供商跟我们小区是一家,热蒸汽同为一家提供,小区一路之隔,为何实施不均等价格? 3、请暖气公司公示核算成本并公示采暖合同,提供涨价依据,业主有知情权;且应明确告知业主供暖费用并保证供暖质量(供暖温度要达标)。 望物价局履行监督监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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