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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能集团40万方商业综合体是不是开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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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IP属地:湖北省

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9-11-15 15:28:36 |阅读模式

我是清能清江锦城一期的居民,买房承诺的40万方商业综合体一直没有开工,土地闲置一过就是八年,多少居民盼白了头,现在看到有大型机械进场施工,还有打桩机,请问是不是开工建设了,什么时候开业,体现一个国企的社会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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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洪山区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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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19-11-22 08:44:29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你办转来网民留言板上反映清能集团40万方商业综合体是否已开工问题的交办单(网调函【2019】111901号)后,我单位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告如下:
留言概述
网民反映:我是清能清江锦城一期的居民,买房承诺的40万方商业综合体一直没有开工,土地闲置一过就是八年,多少居民盼白了头,现在看到有大型机械进场施工,请问是不是开工建设了,什么时候开业?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核实,清江锦城商业地块位于洪山区毛坦村,武汉清能普提金置业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在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通过招拍挂方式竞得洪山区毛坦村“城中村”改造开发项目K1地块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净用地面积5816平方米,计容面积23268平方米,并于2012年完成整村拆迁。2012年6月,该公司取得项目总平面方案批准意见书,2013年4月7日取得K1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我分局已于2017年9月28日向用地单位下达闲置土地认定通知书。2017年11月15日市政府下达武政[2017]33号批复,为缓解周边停车难问题,安排该地块暂不具备开发条件的情况下,设置临时停车场进行利用。2017年底之前由于白沙三路封闭施工,导致无道路供施工车辆通行无法满足施工条件。此外,由于还建工程第三期尚在收尾,村民还建问题未完全解决,存在村民阻挠施工问题。目前K1地块相关规划手续已办完。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条第(三)项,待原项目具备开发建设条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重新开发建设,从安排临时使用之日起,临时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如超出临时使用期限仍不能开工,我分局将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对该地块进行处置。

三、拟回复意见
匿名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是清能集团40万方商业综合体是否已开工问题。经核实,清江锦城商业地块位于洪山区毛坦村,武汉清能普提金置业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在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通过招拍挂方式竞得洪山区毛坦村“城中村”改造开发项目K1地块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净用地面积5816平方米,计容面积23268平方米,并于2012年完成整村拆迁。2012年6月,该公司取得项目总平面方案批准意见书,2013年4月7日取得K1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我分局已于2017年9月28日向用地单位下达闲置土地认定通知书。2017年11月15日市政府下达武政[2017]33号批复,为缓解周边停车难问题,安排该地块暂不具备开发条件的情况下,设置临时停车场进行利用。2017年底之前由于白沙三路封闭施工,导致无道路供施工车辆通行无法满足施工条件。此外,由于还建工程第三期尚在收尾,村民还建问题未完全解决,存在村民阻挠施工问题。目前K1地块相关规划手续已办完。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条第(三)项,待原项目具备开发建设条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重新开发建设,从安排临时使用之日起,临时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如超出临时使用期限仍不能开工,我分局将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对该地块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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