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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9-11-23 11:4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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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爆料
投诉地: |
武汉 » 汉阳区 |
投诉行业: |
企业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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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无权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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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愿意接受对方联系和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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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13日入职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武汉体育中心核心区主媒体中心中青旅保障团队,从事电工
约定为5天8小时底薪8千,交5险1金,但不从工资里扣除。合同到2019年11月30日止。
在2019年10月31日早上通知本人解除合同,解除劳动协议书是在对方的承诺和语言威胁下签订的,
由于当时的情况比较特殊(对方承诺工资按劳动法发放补偿,威胁说不签就一分钱工资没有)
加上本人对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协议也不太了解,没太多时间考虑。对方也没有做解释和说明,所以就在对方的承诺和威胁下签订了协议。
本人在工作中并无过错。
1,现要求对方支付2019年09月和10月的加班工资:14527元
2,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补偿金和赔偿2N+1平均工资13194.5元共:46120.5元
3,试用期违法支付赔偿金:13194.5元
由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共计:738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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